新会慈善(2007年第三期)

   一、病魔无情,慈善有爱;捐献遗体,回报社会。

 

 

   二、区慈善会将城镇社区“三无”老人纳入助孤老项目进行资助。

 

 

   三、2006-2007年度慈善公益项目资助成效凸现。

 

 

   四、第三慈善年资助情况统计一览表。

 

 

一、病魔无情,慈善有爱;捐献遗体,回报社会。20054月份,正在读大学的梁永权突然觉得头晕,而且一直不见好转,经过多家医院检查后,确诊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梁永权双亲下岗,面对巨额医疗费用束手无策。区慈善会得知此事后,及时为他送上4000元资助金,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也纷纷为他伸出援助之手,捐得近10万元善款。但两年来的治疗不仅用光了热心人士的捐款,一家人还欠下了5万元的债务。近日因病情恶化,他于1010日又再一次入院。入院后,他深感自己病情恶化,难以救治,生还希望渺茫。1012日,年仅20岁的梁永权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将自己的遗体捐出,并在父母亲的陪同下在遗体捐赠申请登记表上平静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梁永权之所以作出捐献遗体的决定,主要是想以这种爱的方式报答社会,感恩那些给予其关爱和善心的社会各界及热心人士。区慈善会了解到梁永权捐献遗体的决定后,相当重视,立即研究决定再次给予梁永权帮助。12日上午,区慈善会的领导专程到新会人民医院看望梁永权,为他送去3000元慰问金,并鼓励他要勇敢地和病魔搏斗,坚强地生活下去,争取更多的机会回报社会。

 

二、区慈善会将城镇社区“三无”老人纳入助孤老项目进行资助。目前,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发展,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但由于社区“三无”老人在生活上仍十分困难,居家生活照料服务费用尚无解决的渠道。随着社会福利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为确保孤老“三无”人员同样享受合理的社会福利待遇,安度晚年,根据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和新府办复〔2007272号文批复,区慈善会决定将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社区“三无”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慈善会每年的慈善助孤老项目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从20077月起计发)。目前,区慈善会已向北门、菱东、南兴三个社区划拨了本年第三、四季度的资助金合计6.72万元,为56名“三无”老人提供居家生活照料服务资助,体现慈善博爱敬老的传统美德。

 

三、2006-2007年度慈善公益项目资助成效凸现。根据《新会区慈善公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2006-2007年度慈善资金预算安排用于公益项目为30万元。自今年6月份以来新会区庇护站、会城镇城东社区居委会、沙堆镇敬老院三个单位先后向区慈善会递交了公益项目申请。为此,区慈善会安排相关的工作人员对申请的公益项目进行实际考察,提出资助建议,经常务理事会研究,最后决定给予新会区庇护站、会城街道城东社区居委会、沙堆镇敬老院三个单位各3万元的资助。在得到慈善资助后,目前,新会庇护站的配套建设已经完成,功能齐全;沙堆敬老院正在改造之中,五保老人的生活环境即将得到改善;城东社区星光老人之家建设正在启动。慈善会对以上项目的资助,恰似雪中送炭,且效果凸现,有力地支持了本地区社会福利设施的建设。

 

四、区慈善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现正开展。为真实反应慈善会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近日,区财政局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对慈善会进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区慈善会将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慈善会还于10月初,主动请示区政府安排审计部门,对慈善会第三慈善年的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强对慈善会资金的监督。

 

   五、第三慈善年资助情况统计一览表。

  

  

 单位:万元                                                                                            200610月—2007年9月

镇 (街、区)

捐款目标

已到帐数

指定公益项目款

完成目标比例%

慈善金资助情况

合计

助学

助困

助孤

助残

助公益事业

人数(项)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次

金额

人数

金额

金额

会 城

100

132.29

32.29

100

667

40.35

368

17.91

28

5.55

263

11.69

7

2.20

1

3

大 泽

20

35.12

15.00

100

240

12.01

134

6.09

17

3.10

87

2.07

2

0.75

 

 

司 前

35

57.78

22.78

100

418

15.49

190

7.78

13

2.55

215

5.16

 

 

 

 

罗 坑

20

36.22

15.98

100

424

14.62

73

2.96

11

2.95

338

8.11

2

0.6

 

 

双 水

40

132.25

91.98

100

1200

40.18

416

15.71

20

4.50

759

18.22

5

1.75

 

 

崖 门

20

20.00

 

100

461

16.70

174

6.61

26

3.80

261

6.29

 

 

 

 

沙 堆

10

20.01

10.00

100

360

18.65

174

6.27

12

2.70

166

3.98

7

2.70

1

3

古 井

15

49.06

34.00

100

410

13.26

162

5.85

6

0.95

240

5.76

2

0.70

 

 

三 江

15

96.84

78.38

100

469

16.20

235

8.57

11

1.83

221

5.30

2

0.50

 

 

睦 洲

15

45.01

29.00

106

437

15.70

171

6.81

6

1.35

256

6.14

4

1.40

 

 

大 鳌

20

35.44

2.50

164

262

10.26

132

4.70

10

1.65

117

2.81

3

1.10

 

 

今古洲

50

39.71

10.00

59

 

 

 

 

 

 

 

 

 

 

 

 

圭峰区

15

8.21

 

55

3

0.30

2

0.10

1

0.20

 

 

 

 

 

 

银湖湾

2

2.00

 

100

 

 

 

 

 

 

 

 

 

 

 

 

大云村

 

 

 

 

4

0.18

4

0.18

 

 

 

 

 

 

 

 

儿童福利院

 

 

 

 

197

5.17

4

0.16

 

 

192

4.61

1

0.40

 

 

总工会

 

 

 

 

37

11.20

 

 

37

11.20

 

 

 

 

 

 

庇护站

 

 

 

 

1

3.00

 

 

 

 

 

 

 

 

1

3

其他人员

 

 

 

 

1

0.05

 

 

1

0.05

 

 

 

 

 

 

合计

377

709.94

341.91

97

5591

233.32

2239

89.70

199

42.38

3115

80.14

35

12.10

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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