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公室
*机关行政事务
*组织综合性会议
*管理局机关财务、审计直属单位的财务
*机构编制、干部管理、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称改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
*政治思想、党务、纪检、监察、党群、工表妇、计划生育
*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指导各镇(街、区)的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承办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研究综合性环境保护政策、拟定环境保护经济技术和产业的规章、制度
*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建议
*人事、文电、秘书、保卫、保密、档案、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外事等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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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股
*办理审批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引进、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
*管理环境科技成果,负责环保产品的认定
*负责辖区内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负责环境保护设备的质量监督认证和环境标志管理
*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管理辖区内流域水质保护和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
*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
*组织实施区环境规划和计划
*组织实施区长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
*编制环境状况公报
*审核发放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进口登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审核发放可用作原材料的废物进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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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监督管理股
*监督管理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振动、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
*审批发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组织实施辖区内污染问题控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限期治理、达标排放等管理制度
*审批建筑工地夜间(超时)作业的审批
*指导和协调各镇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跨市(区)、镇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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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综合股
*机关行政事务
*调研重大环境问题
*审查监督环保行政处罚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环境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
*拟定区环境保护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放射性污染防治、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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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事业单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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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监测站
*负责对本区内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经常性监测,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各类监测数据,编写本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年鉴和为政府的环境状况公报提供监测数据
*负责对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为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
*按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负责对区内污染源防治设施运行效果监测,环境影响后评价监测,“三同时”验收监测,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监测等各项环境管理所需的各项监测
*参加区内污染事件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对外提供监测技术服务
*承办区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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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环境信访工作
*负责现场环境监理
*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取证
*参与办理人大、政协环保议案、提案
*饮用水资源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依法征收全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污费
*办理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和环保验收
*指导基层环保组织依法征收排污费,监督基层环保组织排污费的征管用
*承办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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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环境科学研究所
*承担国家、省、市、区有关环境科学技术研究课题
*承担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分离出来的部分辅助性、技术性的工作
*承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业务
*承接建设项目环境工程设计和施工有关业务
*承接企业清洁生产设计和项目绿色设计业务
*提供环境保护信息和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的环境保护新科技
*大力推动和积极发展环保科技产业
*承办区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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