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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机关文电、档案、会议、信息、督查、保密、保卫、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福利、职称改革、教育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组织开展林业职工和林农培训。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区林业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开展林业调研、宣传及普法教育;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制度以及国家的林业产业政策;编制全区林业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生产、基建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区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及林业专项贷款计划;负责林业行业统计;监管林业资产及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务工作,协调外资引进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林政股(挂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林木、竹林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依法管理林地、林权,审核征、占用林地,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管理森林、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陆生野生动物繁殖、驯养;组织、协调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营林科技股(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编制全区营林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种、森林经营工作;指导城区林业的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导监督外资造林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提出森林植物的检疫对象,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编制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林业科研、技术开发、科技推广、技术监督、标准化和专利管理等工作;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技术区场建设;组织协调林业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审核外商在我区的林业投资项目;指导、协调林业系统进出口业务。 承办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造林绿化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编制国土绿化规划,宣传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参与并且监督执行城区绿化规划;编制城乡、部门绿化标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行各业绿化工作。
(四)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股 负责全区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建设、管理、技术培训、检查验收,建立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编制生态公益林年度建设项目和补偿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协调、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
(五)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和山火联防工作,编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森林火险区划,监测和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协调指挥调度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森林消防监督;承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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