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委宣传部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我区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编写党员教育培训教材。
3、负责全区的新闻舆论导向,对广播电视台、圭峰台、转播台、新会侨报社、新华书店等单位的工作实施领导、指导和协调管理。
4、规划和部署全区性的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以及对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规划和宏观指导全区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艺术,保证党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政治大方向。
6、宏观指导、部署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定、考核、培训工作,
7、研究制订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部署、协调、指导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
8、指导、协调、组织对外、对港澳的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区外记者来新会采访的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区内的新闻发布会。
9、规划各镇(街、区)及有关单位宣传委员、宣传干部的培训;制定学习计划,抓好宣传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10、承办区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