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联是区委领导下由归侨、侨眷组成并代表归侨、侨眷利益,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侨务政策,团结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和海外华侨、港澳同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与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意见,反映他们的合法要求,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他们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我区侨乡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
(四)开展对外联络,保持同海外侨团和港澳社团联系,了解掌握侨情,搜集整理侨情资料,做好海外和港澳地区侨团和各界重点人物的工作,不断增进友谊,扩大影响,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热情接待前来旅游、探亲、观光、洽谈业务的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
(五)向政协推荐归侨、侨眷委员的人选参与政治协商,发挥人民团体的民主监督作用。
(六)努力为侨乡经济建设服务,充分发挥侨联优势,穿针引线引进资金、技术、人才、设备,协助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办好家乡的各项公益事业。
(七)兴办福利性或服务性事业。同时协助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办好侨属企业。
(八)开展海内外民间文化,学术交流,开展对侨史收集和研究,出版《新会侨刊》,宣传华侨和港澳同胞业绩。
(九)做好信访工作,负责接待归侨、侨眷、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做好落实侨房政策和他们提出的有关问题。
(十)举办归侨、侨眷茶话会,开展慰问老归侨活动,宣传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动员和团结归侨、侨眷做海外的亲属工作,关心和支持家乡建设。
(十一)指导各镇侨联开展工作,加强与上级侨联及各省、区侨联的联系。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省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