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联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与文艺界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奉献力量。
(二)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繁荣文艺创作,为党的中心工作奉献力量。
(三)指导各文艺会社和文艺工作者开展文艺研讨活动,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文艺作品征集、评奖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有重点地组织和辅导创作、演出、展出活动,力求多出作品、多出人才。
(四)加强对各文艺会社和文艺工作者的联络、服务,反映他们的情况和要求,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他们的权益,使文联成为文艺工作者之家。
(五)加强同上级文联和各兄弟文联的交流与协作,加强同港澳台及海外文艺界人士和文艺团体的联系,增进友谊,开展对外文艺交流活动。
(六)管理各文艺会社及区文艺工作者,建立、健全文艺档案。
(七)编辑、出版综合性文艺刊物《新会文艺》,为广大文艺工作者和读者提供园地。
  区政府和省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