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国家税务局是所辖行政区划内国家税收的职能部门。工作重点是具体组织所辖区域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完成上级分配的税收计划,搞好基层建设。
一、征管范围
区国税局担负着为中央和地方筹集资金的双重任务。负责本地的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其征管范围:企业和个体户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三资"企业、金融企业、新办企业的所得税,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
二、机构设置
1、区国税局机构内设行政股室7个(办公室、税收政策管理股、进出口税收管理股、征收管理股、计划财务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下设直属机构2个(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直属事业机构2个(信息中心、票证管理所)。
2、区国税局下设基层分局4个(会城、三江、罗坑、司前分局)。每个分局设置一个办税大厅(驻镇征收点是办税大厅的延伸),分局内设办公室、征收股、管理股、稽核股,对外实行专业化管理。
3、直属征收分局和基层分局辖区
(1)直属征收分局负责区属企业及劳大和今古洲所属的业户的征收管理;
(2)会城分局负责会城地区(除直属征收分局管辖部分外)的税收征收管理。
(3)三江分局负责三江、古井、沙堆、大敖、睦洲镇的税收征收管理。
(4)罗坑分局负责罗坑、双水、崖门的税收征收管理。
(5)司前分局负责司前、大泽镇的税收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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