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程序
     一、业务范围:
1、受理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换证、变更、注销事宜。

二、服务指南:
1、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成立之日起30天内申领代码证,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提交下列证件:
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主管部门(指行政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无主管单位可免;
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附件一),并加盖单位公章;
⑷企业: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⑸机关、事业单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机构成立批文复印件;
⑹社会团体:市民政局核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
⑺其他:核准其登记或批准成立的主管机关出具的有效文件及复印件。
2、代码证书年检、换证
根据《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每年年检一次。
⑴年检:在证书有效期内的每年按证书发证日期的月份进行年检。
提交资料:①代码证正、副本②证照原件或有效批文及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⑵换证: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0天内前来办理换证手续。
提交资料:①与申领代码证书证件一样;②交回原代码证正、副本。
3、变更代码证书
凡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项目发生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30天内前来办理变更手续。
提交资料:①与申领代码证书证件一样;②交回原代码证书正、副本。
4、注销代码证书
依法终止的组织机构,应在终止日起30天内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手续。
提交资料:①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销文件复印件;②交回原代码证书正、副本。
5、补办代码证书
组织机构遗失或损毁代码证的,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发。遗失代码证的应在报刊上刊登遗失证明,并带刊登资料到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三、办理程序:
1、提交办证资料;
2、填写申请表(审核提交资料);
3、发放代码证书。

四、收费项目、收费依据:
项目:统一代码证书费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1998]20号

五、办理时限:受理办证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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