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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会城街道办,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区各局级以上单位、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现将《2007年新会区普法工作总结》和《2008年新会区普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依照区普法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继续将2008年的普法工作做得更好,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00八年一月九日
2007年新会区普法工作总结
2007年,我区普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树立法律权威,建设和谐新会”为目标,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构建经济强区、文化名城、法治社会、和谐新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区普法办的协调、带动和具体指导下,各级普法部门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黑板报、墙报、学法讲座、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推进了全区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年来,全区共编写、印发法制宣传资料和书籍27万份,刊出法制宣传专栏820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活动38场次,举办法律知识学习班66期,参加学法人数达28万人次。利用有线广播进行法律宣传226次,在有线电视台播放普法新闻155次,出动宣传车146辆次。普法人员上法制课134场次,受教育人数4.6万人次。
主要工作
一、围绕“一个”中心发展,开展普法维稳工作。
我区普法工作以“努力构建经济强区、文化名城、法治社会、和谐新会”为中心,围绕新会经济发展的格局,特别是中心城区建设,交通路网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加强有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适应社会稳定形势需要,加强基层维稳信访工作人员法律培训。为提高维稳信访工作人员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保证全区社会大局的稳定,迎接国庆58周年和十七大的胜利召开。7月,区维稳办、区司法局和信访局,组织来自各镇(街、区)、区直机关单位分管维稳信访工作的领导和负责维稳信访工作的干部进行法律培训,近150多人参加了为期1天的脱产学习,培训学习了《信访条例》和处理基层维稳信访问题的策略与技巧等内容,邀请市司法局副局长芶晓彤和省信访局调研处副处长苏佐怀同志担任主讲;8月至9月,区普法办、维稳办、司法局、信访局和工商联联合开展基层维稳信访法律培训,全区各镇维稳信访干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两委干部和工商联会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800多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二)配合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开展维稳普法宣传。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以及物价等其他涉利涉法等问题和矛盾,以案释法,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开展“维稳”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初,针对我区沙堆镇有农民因征地等问题,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区普法办联同其他职能部门进行《刑法》、《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大泽镇生猪贸易受邻近市县有关生猪发生“蓝耳病”影响,出现供应短缺和价格快速上涨的情况,及时联合相关部门宣传《传染病防治法》、《价格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击破了哄抬物价和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谣言。
二、完善“两大”机构,落实普法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工作。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2006年,我区进行了领导班子换届,各级普法领导机构的人员有所变动,为明确职责,配好配齐普法人员。2007年4月,经区委同意,我区组建了由区委副书记张翠华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高国昌同志、区人大副主任林卫红同志、区政府副区长张莲友同志、区政协副主席陈成光同志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分局、法院、法制局、人大法工委、依法治区办等20多个单位的领导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各部门也及时调整充实普法工作机构,逐步完善了党委政府领导、人大监督、各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壮大队伍,落实普法讲师团建设。为适应时势的发展,我区进一步完善普法讲师团建设。2007年上半年,对我区普法讲师团进行调整充实,聘请了35名来自政法系统、执法部门、律师事务所和社会团体等26个单位的业务骨干组成讲师团,并向讲师团成员单位发出讲师团工作的任务要求和措施的通知。
三、巩固“三大”宣传阵地,继续办好《每周说法》《法律在线》法制节目和“新会普法网”。
按照2007年新会法制节目编排目标,我区开展媒体法制宣传工作。法制节目以贴近民生、关注热点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和创新,使节目一直都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得到了群众的喜爱和信赖,成为我区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全年普法办与新会电视台合办的《每周说法》节目共推出24
期,在两个频道共播出288次;与新会电台合办的《法律在线》节目共推出52期,播出104次。两个法制节目共有22个单位66人次参与节目的制作。内容涉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环保权益、安全生产、消费维权和食品质量安全和《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新颁布法律等社会热点问题。许多区直单位主动联系普法办,要求参与制作《每周说法》和《法律在线》节目,希望借助这两个平台宣传涉及本部门专业法。如江门市规划局新会分局主动联系普法办,要求加播一期《每周说法》节目,宣传新颁布的《城乡规划法》。
与此同时,区普法办积极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不断健全和完善“新会普法网”,在原有“普法动态”、“以案说法”、“新法速递”等五个栏目基础上,增设了“机构职能”栏目。在日常,加强普法网页的维护,不断丰富内容,更新信息,从不同角度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
四、抓好“四大”重点对象,切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继续抓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在进一步落实我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4月至5月,中共区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中共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和区普法办联合开展活动主题为“预防职务犯罪,构建和谐新会”的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活动;
9月,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和依法治区办联合组织《物权法》知识讲座,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900多人参加了学习;11月至12月,组织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村镇、企事业单位干部,医护人员、教师,上级部门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2万多人参加江门市的年度学法考试。
(二)抓好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为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农村有些村干部和村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现象,在农村开展“学法、懂法、信法、用法”为内容的普法教育,形成依法办事、合法表达诉求的良好氛围。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送法进农户”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新会区法制宣传进乡村活动。继续编写好《普法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全区各镇(街)村(居),供广大农民群众学习阅读。该《资料》结合我区实际,从群众需要出发,选取与村干部和村民劳动、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摘载选登成册,定期出版。一年来,编制了6期,共发出1.8万份。宣传内容包含有财产继承、农民工劳动权益、农村环保维权等法律常识,形式既有问答,也有案例点评,通俗易懂,实效性显著,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三)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2007年,各级普法办联同区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关工委和团区委等部门在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中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学法、守法、用法,促进了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形成,提高了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如会城街道办为本辖区中小学上法制课40多场,累计受教育学生3万多人次,重点宣传《未成人保护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向学生介绍自我保护、网络犯罪、校园安全等知识,教育学生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为适应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特点,我区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开展法制讲座、“送法进企业“等活动,7月31日,区司法局和区工商联组织区直属、会城、七堡和经济开发区商会辖下会员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培训班精选学习内容,培训了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信访条例》和《工会法》。培训班报名踊跃,近200名会员企业代表参加学习,培训班对促进企业自身和经济发展,维护经济秩序起到一定的作用。
五、落实“三项”措施,全面提升普法工作效能。
2007年,我区普法工作落实统筹指导、协调沟通和检查督促措施,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落实统筹指导措施,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普法工作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是宣传和贯彻新法和新修定的法律法规,我区普法办发挥职能作用,采取统筹指导的方法,保证新法的顺利贯彻实施。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和《城乡规划法》等新法较多,对民生影响深,社会关注度高。7月至12月,我区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和《城乡规划法》,要求各行业、各部门结合本身特点,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周密部署开展新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全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利用法制宣传专栏、黑板报、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手段,开展有声有色的法制宣传活动,为新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发挥普法办的协调沟通作用,形成宣传教育的规模效应。普法部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以专业法修改日和颁布纪念日为契机,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五.一”劳动节、税收宣传月、环保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进行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与妇联、工商局、税务部门、科技局和环保局等部门的合作,陆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专利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4月份,联合区国税局、地税局在全区深入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谐新会,结合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协调和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队伍中开展以《公务员法》、《信访条例》、《土地管理法》、《合同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反商业贿赂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5月至6月,协助区委组织部和宣传部对全区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派出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全区各镇(街)进行法律讲授。通过部门间的协作宣传,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
三是落实检查督促制度,强化法制宣传实效。2007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3月份开始,我们按照“边规划,边启动,边总结,边提高”的要求,采取下基层访谈检查、分类别重点督促和看材料经验调研等方式,深入区直单位和各镇(街)开展“五五”普法规划专项检查督促活动。另外,配合区人大办、法工委和依法治区办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听取汇报等法律监督活动,督促落实普法教育,2007年对《专利法》、《畜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区实施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促进了法律的顺利贯彻实施。
工作成效
一、电台(有线广播站)、电视台(站)和宽带网络等媒体在法制宣传的的优势凸显,法制舆论氛围浓厚。
一年来,我区发挥电台(有线广播站)、电视台(站)、各职能部门网页等媒体优势,全力搞好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成效。年内,新闻媒体结合我区的实际,在法制新闻、部门网页宣传中抓住动态新闻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报道的数量和深度,让新闻实实在在地发挥导向作用。据统计,在2007年电台和电视台分别播发各类法制新闻580多条和650多条,在省、市电台、电视台播发各类法制类新闻230多条。为反映法制新闻动态,及时报道各部门、各镇及基层单位的法制宣传行动,让新闻事实说话,如《法制宣传进乡村系列》对我区在农村普及法律知识、为农民树立法制意识作用明显;报道热点难点,在新闻中宣传隐含的法制知识,如《法院开通绿色通道
工人讨回百万欠薪》,既介绍了法律为农民工撑腰的新闻事实,又以具体的案例为工厂主和工人如何依法处理劳资纠纷、维护各自的权益发挥了示范作用,收到较好的法制宣传效果;注意在新闻宣传中体现法律服务,如《购买摩托车:谨记“三包期”》,既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服务,又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些法制宣传的意义都是不言而喻的。
二、全区行政和执法部门的学法用法机制日臻完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逐步提高。
2007年,我区各级行政和执法部门的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制度、有安排、有落实,不断增强行政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如区审计局制定了《新会区审计局执法责任制》和《新会区审计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区财政局编印法律汇编,将2001年至2007年5月期间有关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等文件汇集成册,发至各部门各单位;区旅游局紧密配合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制定了《新会区整顿治理“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有关部门,对我区旅游市场进行检查。到发稿为止,没有收到游客因“零负团费”的投诉;国土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普法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普法与治理整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相结合,加强《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年结合开展“百日行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加大对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32宗,同比违法案件明显下降。通过有效扎实的法制宣传,使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依法用地、依法管理、依法报批的重要性,从而遏制了未批先用和不报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使我区国土资源法治环境明显改善。
三、以推荐申报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
从2003年开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在全国铺开。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2007年9月到10月,国家和省分别进行工作表彰活动,我区根据评选表彰要求,积极抓好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
“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申报工作。为推荐出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的村(社区),我区分别对相关的村和社区进行实地的检查考核,经过严格的推荐程序,推荐大鳌镇东风村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司前镇三益村和会城街道办北门社区分别申报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月,组织全区各镇试点村的村干部到大鳌镇东风村观摩学习,促进了我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深入开展。
四、企业学法与用法相结合,营造出良好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
我区很多企业除了不断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习与切身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外,还注重学法与用法结合,学以致用,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提高企业自身的维权能力,营造出良好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如区邮政局实行法制化的管理经营模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将法制管理手段贯彻到人事、劳资、财务、安全、业务等环节中去,与外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除了相关业务部门把关外,还统一送交法律顾问审定才能签订,通过行之有效的法律管理方法大大减少了各类纠纷,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存在问题
一年来,经过全区各级普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使我区普法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经费、人员不足,影响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普法广度和深度不够,存在盲点,特别是对企业、进城务工人员普法工作仍欠缺力度;三是对农民的普法力度还不够;四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全面推进步伐不够快,推动力度不足;五是普法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2008年新会区普法工作要点
2008年,我区的普法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大力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效果,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一、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
2008年,普法工作要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大力加强法律宣传工作,侧重做好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等专业法律教育,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广泛深入地开展有关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深入地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深入地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学习宣传《宪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个人所得税法》、《就业促进法》、《科技进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
二、以“五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为契机,把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2008年,“五五”普法规划已进入中期阶段,按照全国、省和市的统一部署,要进行中期检查验收。各级普法部门要根据上级的总结验收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各项检查标准和指标,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对本部门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各级普法部门要严格把关,注重实效,进行自查、总结,整理内部普法文件和历史档案等资料,以待区检查验收组的检查考评。各部门单位要以中期检查验收为契机,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检验“五五”普法中期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扩大普法工作的效果和影响,不断把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加强普法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带动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培训、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提拔任用挂钩等制度,认真研究探索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意识。
(二)加强公务员学法工作。充分利用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活动,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尤其要加大对城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强化执法部门的法律意识。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各级普法部门、教育部门要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目标和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现实需求,发挥学校第一课堂主阵地作用,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举办各种适合青少年审美情趣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完成对青少年学生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努力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
(四)努力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进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联合工会、劳动等相关部门开展“法律进厂企”活动。在广大职工中,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法制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经营管理人员中,深入宣传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与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抓好知识产权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和劳动法等方面法律的普及。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以解决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农民关注的涉法问题为重点,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依托,运用贴近民情、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广大农民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促进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农村的和谐发展。拟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前后,加强《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居委会组织法》的宣传。
四、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一)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对推进民众法制信念的促进作用。重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对民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新闻媒体正确处理娱乐大众与弘扬法治精神的关系,协调各类案件的报道比重,适当增加行政案件的报道,主动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加强新会画报、新会电视台、新会电台等媒体与司法部门、律师协会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和配合,不断提高《每周说法》、《法律在线》和《律师热线》法制节目的宣传效果。
(二)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及时性、互动性特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网站、网页内客,方便群众点击查阅,推动群众性学法活动深入开展。
(三)切实组织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不断扩大“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规模和品牌效应,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力求取得更大的社会效果。
(四)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开展普法活动。人民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执法、司法、法律服务队伍要将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结合起来,充分利用诉讼、执法、仲裁、调解、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代理等工作平台,向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积极探索与社会团体、企业及各种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普法活动的新路子。
五、加强普法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工作
(一)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镇(街)、本部门的工作规划。
(二)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2008年拟组织两期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制宣传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对社会法制宣传队伍的指导。充分发挥区普法讲师团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法制宣传志愿者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落实经费。根据我区“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保障普法经费落实到位,将其列入本镇(街)、本部门的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各项普法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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