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供销社政务公开内容目录

新会区供销社政务公开内容目录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机构职能类

区供销社领导分工、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职责

互联网站

政务公开栏

长期公开

规范性文件类

各级有关供销社改革发展政策性文件

互联网站

发放便民资料档案室查询

随时公开

 

行政许可类(含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等)

一、核准事项

  核准化肥经营

互联网站

政务公开栏

发放便民资料

长期公开

便民服务类

1、 行政许可类的申请表下载及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

2、化肥农药配送服务

3、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设置服务

4、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服务管理

5、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互联网站

政务公开栏

长期、及时公开

工作动态类

1、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回收、烟花爆竹、农副产品购销、城乡物资交流等市场动态信息。

2、本社的有关通知、信息情况、工作交流等

互联网站

发放便民资料

随时公开

其 他

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

本社的财务情况、人事任免、考核、奖励等

互联网站

内部公开栏

及时、随时公开

 

 

 

 

新会区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供销社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新会区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社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新会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xinhui.gov.cn和本社政府网站(http://www._ ________.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新会区供销合作联社(地址:新会区会城镇五显路8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社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供销社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社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社制定的规章;以本社名义发布或者本社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社系统经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网络规划,本社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行政核准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核准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本社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落实社章条例,指导企业发展经营;贯彻上级有关经营管理、物价政策,管好专控专卖商品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回收及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突出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务预算,财务分析,报表统计信息,专项审计报告,年鉴数据资料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社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社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社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社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社编制了《新会区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新会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xinhui.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社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新会区供销社依法公开的信息主要是通过新会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xinhui.gov.cn)公开。另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本社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社在新会区会城镇会城五显路8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社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社在新会区会城镇会城五显路8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

公开时限

本社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社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社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社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社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社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新会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社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社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社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社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社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 新会区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xinhui.gov.cn,电子邮箱:xhgongshe@163.com)。

申请人向本社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社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社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社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社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社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社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社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社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社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新会区供销合作联社

办公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五显路8

邮政编码:529100   

办公时间:8:00-11: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06663052

    真:(07506667544

电子信箱:xhgongshe@163.com

本社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新会区供销合作联社

办公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五显路8

邮政编码:529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06663052

    真:(07506667544

电子信箱:xhgongshe@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社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社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新会区纪委监察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06390924,传真:(07506390392,电子邮箱:xhjw@pub.jiangmen.gd.cn,办公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新城区同庆路1号行政中心,邮政编码:529141,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新会区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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