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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50070709331/2022-0129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新会区科工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7-28
名称: 解读文本:《新会区关于促进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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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新会区关于促进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7-28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新会区关于促进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音频解读:《新会区关于促进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措施》

图解:关于印发《新会区关于促进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江门市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江门市新能源电池产业链招商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新会区聚焦“一园三中心”建设 全面落实市委“1+6+3”工作部署十大行动方案(2022—2026年)》等文件精神,抢抓“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重大机遇,深入落实“工业振兴”、“园区再造”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调动各级招商积极性,着力填补新能源电池产业链薄弱、缺失环节,吸引一批新能源电池产业优质项目落户新会,加快推进战略性产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特色产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二、制定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

  2.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19〕8号)

  3.关于印发《江门市新能源电池产业链招商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江商务资促〔2021〕33号)

  4.中共新会区委关于印发《新会区聚焦“一园三中心”建设 全面落实市委“1+6+3”工作部署十大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新委〔2022〕8号)

  三、主要内容

  政策包括适用范围、支持对象、扶持政策和附则共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本政策适用于在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新会片区)内注册成立、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新会区并承诺10年内注册地不迁离新会区的新能源电池产业链相关制造企业,重点支持新能源动力电池制造、电芯制造及PACK成组、锂电设备、电池关键材料及零配件等产业链核心环节项目,并按企业投资规模、落户区域、产出效益进行分类引进和扶持。

  第二部分,明确适用范围内的企业,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江门市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链“链主”企业的配套企业;二是国内主板上市公司;三是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新签约(以签订《投资协议书》时间为准)落户(不含增资扩产)并在新会区成立独立法人主体的企业;四是项目自取得土地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建设。

  第三部分,明确政策扶持内容:

  (一)鼓励引进新能源电池产业链重大项目,企业在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新会片区)范围内投资落户,自购土地建设厂房的,对落户项目的使用土地出让价格给予优惠,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9号)第二条,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出让底价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

  (二)鼓励企业提高产出效益,对新落户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的项目,落地两年内固定资产投资累计不低于5亿元,且亩均产值实现不低于1000万/亩/年,从项目正式生产(以取得生产许可证为准)的相应年度的下一年度起四年内,每年按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0.7%给予发展贡献奖励,单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2.5亿元。

  (三)鼓励企业快落地、快建成、快投产,对新落户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以外区级及以上产业平台的项目,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实现拿地即动工(10个自然日内桩基施工),奖励5000万元。项目按投资协议约定时间投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亿元(含)且产品实现销售,奖励3000万元;项目“升规入统”纳入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奖励3000万元;项目年产值首次超5亿元,奖励2000万元。享受本条政策奖励的项目不重复享受上一条政策。

  (四)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产业做大做强。对投资额超20亿的重大项目,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企业,为企业提供中长期股权融资。

  第四部分,对政策组织制定、负责解释的部门及实施日期等进行规定。

  四、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我区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链发展情况,适时按程序提请优化调整。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拨打咨询电话:0750-66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