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办〔2007〕103号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区残联《关于做好镇(街)残疾人联合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残联反映。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做好镇(街)残疾人联合会换届
选举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和省、市残联的统一部署,我区镇(街)残联将进行换届选举,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现就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中关于“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全面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代表性和服务能力,为实现我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新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代表大会由镇(街)残联主席团召集,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严格按照民主程序,认真选好代表,充分体现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
(三)认真选配好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席团委员,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听取和审议镇(街)第二届主席团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三)通过其它重大事项。
四、时间要求及届次
(一)我区镇(街)残联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在2007年10月下旬完成。
(二)根据省残联的工作指导要求,全区各镇(街)残联换届届次,按实际召开的代表大会次数排列为第三次代表大会。
五、会议代表
(一)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
3、热心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能倾听和反映残疾人的呼声与迫切需求,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4、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60岁以下。
(二)代表名额
本着既要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又要适应工作需要,还要有相应的规模,建议代表人数视各镇(街)实际情况,应不少于80人。出席大会的残疾人代表,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有关部门的代表由镇(街)残联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产生。
(三)代表结构
五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残疾人亲友)应占60%以上,原则上每个村委会推选1名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干部和2名以上残疾人为代表,有关部门领导、残疾妇女均应占适当比例。
(四)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产生办法:各镇(街)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行政村和社区推荐提名,并在居住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再由镇(街)残联审查、筛选、确定代表人员名单。
六、主席团委员
(一)委员名额
根据“规模适当、提高效率、切实履行职责”的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规模和人员构成方面要有一定的比例。原则上与上届委员人数相等。
(二)委员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及政策。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
3、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与广大残疾人建立起密切联系,能倾听和反映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得到广大残疾人的拥护。
4、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强。
5、原则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60岁以下。
(三)委员比例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镇(街)党委或政府领导、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有关部门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要在现有主席团的规模和构成上,适当减少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所占比例,增加残疾人委员比例,原则上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委员(含残疾人亲友)比例达到60%以上。
七、主席团会议
各镇(街)残疾人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之前,要召开第二届主席团全体会议。主要内容:作出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定;通过第二届主席团提请第三次代表大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提出第三次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建议名单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代表大会结束后,召开第三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理事长提名宣布副理事长、理事名单。
八、领导机构人选
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2—3名,一般为兼职。主席由同级政府主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兼任,副主席由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残联理事长和有威望、有领导才干的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担任。
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程序是:由残联理事会提名,征求区残联意见,报镇(街)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作为候选人提交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选举、推选产生。
九、执行理事会
理事长人选由镇(街)党委组织部门提出意见,并征得区残联同意,报镇党委审批后,提交主席团会议推举,报同级政府任命。副理事长由理事会提名,并征得区残联同意,按照镇(街)干部管理权限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由镇(街)政府批准任命。残联理事长不得由其他部门领导成员兼任。
十、要求
(一)各镇(街)残联要以本次换届为契机,主动向镇(街)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解决困难。邀请(街)镇党政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以提高会议的号召力和影响。
(二)要尽早制定召开代表大会的方案。大会方案在报镇(街)政府审批的同时报区残联。各镇(街)残联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开好代表大会,按时完成换届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三)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全面总结五年来的残疾人工作、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新思路、新举措。
(四)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宣传人道主义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动员社会理解、关心、帮助、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五)通过代表大会激励广大残疾人继续发扬自强奉献精神,激发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昂扬斗志,把代表大会开成团结的大会、民主的大会、奋进的大会、推动当地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