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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50070709331/2022-01262 分类:
发布机构: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5-07-21
名称: 印发新会区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新府办〔2005〕59号 发布日期: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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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新会区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30  浏览次数:-


新府办〔200559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今古洲、圭峰区管委会,围垦指挥部,区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工业、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会区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反映。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新会区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粤府2004122),搞好我区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按照江门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江门市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安生办[2005]3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实现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05年起,根据我区实际,重点选择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五大行业(系统)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并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各行业企业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区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组织领导

全区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搞好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新会区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社胜(区政府);

副组长:陈维盛(区府办)、 谭炯炎(经贸局);

成员:陈振辉(建设局)、阮国辉(交通局)、李沃良(公安分局)、叶持平(国土资源分局)、高贤光(质监局)、陈福祥(安监局)、钟社坤(供销社)。

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承担,负责综合协调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谭炯炎同志兼任。五大行业(系统)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试点分工负责如下:

(一)经贸局(牵头单位)、质监局、公安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及推广工作;

(二)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单位)、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及推广工作;

(三)公安分局(牵头单位)、安监局、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及推广工作;

(四)交通局(牵头单位)、公安分局、质监局负责交通运输的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及推广工作;

(五)建设局(牵头单位)、质监局负责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及推广工作;

(六)各镇(含会城街道办,今古洲、圭峰区管委会,围垦指挥部,下同)、资产经营公司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认真配合上述五大行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有所侧重地在机械制造、电子、钢铁、水泥、供电、邮政、通信、旅游、商贸等行业中选择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及推广工作。

四、工作内容

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工作,要实行统一标准。各镇、资产经营公司及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省制定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南要求,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一)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研究制定本辖区和行业(系统)的具体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计划。

(二)将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目标逐级分解,把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各个岗位。

(三)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网络和监控机制。要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落实各试点企业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及时沟通和处理安全标准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使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状态。

(四)依据上级制定的考评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做好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企业要建立每月检查、每季考评、半年总结、全年评比的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认识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以标准保安全”的科学思想,切实加强对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分步实施,务求实效。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搞好分步实施。该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要认真组织好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要认真搞好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总结,及时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广工作。

区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于今年9月及12月,分别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镇、各行业、各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善于发现和总结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样板企业”、“样板车间”和“样板班组”。通过树立典型、政策引导、建立激励和惩罚机制等方法,提高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积极性,以先进促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确保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得以落实。

(四)分类指导,重点监管。各镇、各有关单位要转变作风,深入企业,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根据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核评级结果,切实做好资料建档,分类指导、重点监管工作。

考核评级为A---优秀企业,可以通过企业的自律达到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

考核评级为B---良好企业,要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

考核评级为C---合格企业,由安监或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整改,整改后复评为A类或B类档次的,按相应等级监管;若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降为D类,按不合格企业处理。

考核评级为D---不合格企业,由安监或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停产整顿,整改后复评达到A类或B类档次的,按相应等级监管,若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由区安监局报请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关闭。

(五)持续改进,不断创新。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创新。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在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进程中,结合实际,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做好工作。通过对典型经验总结、完善和提升,不断丰富安全标准化管理内容;通过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不断创新,提高广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各镇、各有关单位,在20057月底前,将本辖区、本部门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