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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50070709331/2023-00505 分类:
发布机构: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7-11
名称: 新会区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文本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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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文本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14  浏览次数:-


一、项目背景和意义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发〔20221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要求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推动落实标定地价成果年度更新工作。在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统筹下,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根据相关文件开展相关工作。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工作,可进一步完善公示地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地产交易主体行为,引导地产市场有序地运行,有助于建立公平、公开的地产市场。

二、制定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发〔202213号);

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

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江门市新会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包括商服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共五种用途。

1.公示范围

2022年标定地价项目的公示范围为:会城街道、大鳌镇、大泽镇、古井镇、罗坑镇、睦洲镇、三江镇、沙堆镇、双水镇、司前镇和崖门镇等十一个镇(街道)及银湖湾滨海新区规划建设区范围内由74个标定区域连接构成的空间范围,公示范围土地面积共97.94平方公里。

2.标定地价成果

本次标定地价成果共布设74宗标准宗地,其中商服用途标准宗地2宗,商住混合用途标准宗地25宗,工业用途标准宗地38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途标准宗地6宗,公用设施用途标准宗地3宗。与2021年公示的标定地价成果对比,新增了4宗标准宗地,另外,2宗工业用途的标准宗地因标定区域合并的原因进行了删除。

2022年标定地价项目总体地价水平:商服用地平均楼面地价为2210/平方米,商住混合用地平均楼面地价为4180/平方米,工业用地地面地价为572/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平均楼面地价为367/平方米,公用设施用地地面地价为389/平方米。

2021年公示的标定地价项目成果各用途的平均价格对比,商服用地的平均增长率为0.32%,商住混合用地的平均增长率为-1.44%,工业用地的平均增长率为2.3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平均增长率为0.55%,公用设施用地的平均增长率为0.52%

四、标定地价的说明

1.同为公示地价,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之间的异同点

A.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的相同点:

1)价值定位:均为行政管理部门部署推进的评估地价体系;

2)作用上同为公示地价,引导市场健康运行,价格定位为各类价值影响因素作用下的理性价值;

3)价格决定机制,均由行政方依法依规确定。

B.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的不同点:

1)本质区别:标定地价反映的是具体某一宗地的价格,具有微观性;基准地价反映的是连片均质区域内的平均价格,具有宏观和中观性

2)价格类型:标定地价反映的是现状条件下最高年期的价格;基准地价是设定内涵条件下的价格;

3)更新频率:标定地价每年更新;基准地价每2-3年更新一次;

4)土地用途:两者都能反映商服、住宅、工业、公共服务等单用途的地价,标定地价还包含混合用途;

5)评估范围:标定地价一般是成熟一片划一片,标定区域之间不一定连片;而基准地价是全域覆盖并且地价区段连片。

2.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的价格水平差异原因

基准地价一般综合考虑了出让、税收、招商等影响因素下的区域平均价格,一般比市场价格低,且每2-3年更新一次;标定地价主要考虑的是宗地现状的市场价格,以市场交易实际情况为参考基础确定的价格,更新周期为每年更新,更贴近市场价格,因此,在相同地价内涵条件下,标准宗地的基准地价一般会比标定地价的地价低。

3.标定地价的应用方向

目前标定地价应用方向主要为出让地价评估、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资产清查、税费确定依据等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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