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市民:
近年,发现市场上部分企业打着投资、收储“新会陈皮”等名义,具有高回报、高收益,承诺一定期限后以高于购买价进行回购。经调查,这类企业主要是销售+仓储的业务模式,以仓储陈皮为标的,承诺一定期限后对存放在企业仓库的陈皮以高于购买价进行回购,并不对应实物交易。这类“新会陈皮”的业务模式脱离商品交易实质,由正常销售行为演变为一种追求高回报收益的投资行为,隐藏较大风险隐患,并涉嫌非法集资。
在此,新会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增强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高度警惕此类经营行为的风险,杜绝“一夜暴富”的错误思想,投资理财须通过正规渠道,不轻信,不盲从,守住自己的血汗钱。对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积极向各地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将予以奖励。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新会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