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FG2025001
新府〔2025〕73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联合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级驻新会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关于调整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围的通知》(新府〔2015〕2号)文件。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7050070709331/2025-00362 | 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7-01 |
名称: | 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围的通知》(新府〔2015〕2号)的通知 | ||
文号: | 新府〔2025〕73号 XHFG2025001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
主题词: |
XHFG2025001
新府〔2025〕73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联合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级驻新会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关于调整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围的通知》(新府〔2015〕2号)文件。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新会政府网微信
新会发布
主办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传真:(0750)6297632
粤公网安备 44070502000127号
粤ICP备12001775号 网站标识码:4407050046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