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2025〕74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4年度第九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158号)(详见附件1),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人民政府属下的国有未利用地0.000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新会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24年度第九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人民政府,面积0.0002公顷(折合0.0030亩,其中未利用地0.0002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4年度第九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公告示意图
实施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5年7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