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2026〕13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2号)(详见附件1),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5192公顷(耕地0.4443公顷、园地0.0745公顷、林地0.000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2公顷)、未利用地0.93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建设用地0.4449公顷,安排作为新会区城市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面积1.9014公顷(折合28.5210亩,其中耕地0.4443公顷、园地0.0745公顷、林地0.000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2公顷、建设用地0.4449公顷、未利用地0.9373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2.公告示意图
实施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6年2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