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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单位请注意,台风后复工复产须遵守以下要求!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9-04

  近日,台风“多拉”登陆江门,对我镇生产经营单位、城市建设、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造成不同程度影响。台风过后,我镇各生产经营单位相继开展企业厂房、建筑工程、渔业鱼塘以及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等灾后重建工作。

  为确保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更好更稳地进行,防止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大鳌镇应急办联合规划建设办联合出动,到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车间、厂房损坏情况,做好安全知识教育工作,为工厂企业、建筑工地下一步复工复产提供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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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镇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1.  检查基坑及边坡周边毗邻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是否出现沉降、位移过大现象。要充分利用排水设备,及时排除基坑的积水,防止基坑长时间受到浸泡,并认真观测基坑及边坡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2.  检查围挡、挡土墙及临建设施的基础和墙体是否有下沉、裂缝、倾斜等现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进行加固或予以拆除。

  3.  检查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限位装置、保险装置的可靠性和灵敏性,基础是否有沉降等异常现象,地脚螺栓是否松动,附着结构与建筑物拉结是否牢固、可靠。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检查脚手架立杆基础的沉降情况、连接点是否可靠、剪刀撑整体牢固性、扣件的紧固程度、安全立网平网的封闭、操作层脚手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请各企业单位遵守执行以上注意事项,杜绝二次灾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