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大鳌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2〕62号)的要求,大鳌镇人民政府编制了《江门市新会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大鳌镇第一批次拆旧区复垦方案》。该方案已于2019年12月16日经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江自然资(新会)函〔2019〕19号),现将方案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拆旧区概况
拆旧区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最东部边缘的大鳌镇,涉及大鳌镇十围村、东风村2个村,2个地块,总面积为84.30亩。
拾围村拆旧地块面积为75.85亩,位于拾围村,现状用途为采矿用地,规划用途为采矿用地,该拆旧地块原为中集厂房,现已停止运营。
东风村拆旧地块面积为8.45亩,位于东风村,现状用途为采矿用地,规划用途为林地,该拆旧地块原为堆沙场,现已停止运营。
(二)复垦规划
大鳌镇第一批次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拟复垦面积84.30亩,拟复垦为林地。复垦实施主体为大鳌镇人民政府,具体工作包括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废弃物收集及运送、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工程与植被重构等建设。
拆旧地块的土地复垦实施工期为4个月,即2020年1月-2020年4月。
(三)补偿安置情况
过去,拆旧地块的用途为中集厂房、堆沙场,在落实“清四乱”专项行动中,关闭大鳌围堤外乱建建筑、乱堆、乱占的沙场等。拆旧地块的现状为废弃的厂房用地、沙场,故在本项目区拆旧区复垦实施过程中不再涉及补偿安置。
(四)复垦进度安排及投资预算
根据项目主要工程内容、结合当地的气候、农时和资金情况,合理安排工程的施工进度,本项目在2019年9月开始前期工作,规划到2020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
拆旧区土地复垦工程包括拆旧清理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及植被重建工程等,依据《土地 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编,2012年2月)要求,预算拆旧区土地复垦总投资354.01万元,单位面积投资4.20万元。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23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一)网上公示: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人民政府网站;
(二)张贴公示:大鳌镇人民政府和十围村、东风村的公告栏。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该方案有意见及建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府提出。
联系人:张健华
联系电话:0750-6255655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