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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鳌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1-09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7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2〕7号)和《关于印发新会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新府办〔2022〕27号)的工作部署,我办制定了《大鳌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并迅速落实。政务公开是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分工扎实开展工作,对需要进行公开的内容资料及时通过“大鳌发布”及政府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同时要把好内容关,严格执行审发程序,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二、跟进和报送实施情况。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与上级部门及党政办沟通,明确工作要求,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详细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对通过“大鳌发布”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收集相关报道或网页图片资料,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政务公开总结情况报党政办(包括开展的工作及效果,附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及报道、网页图片和照片资料等。联系人:梁娇萍,联系电话:6255459)。



大鳌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11.9关于印发大鳌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2)(1)(2)(1)_01(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