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8-16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开办企业“一窗通取”专窗落地惠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规范“一窗通取”工作内容和流程,做出以下说明。
一、设置“一窗通取”专窗
市、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设置“一窗通取”专窗,“一窗通取”指的是企业通过在一网通办申请并选择“一窗通取”的,可一次性在专窗领取纸质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控设备这4样物品。培训专业的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一窗通取”服务,窗口要配备电脑、保密柜、摄像头等设备,为企业一次性在专窗领取实体物品提供保障。
二、“一窗通取”平台
1.系统地址https://api-yst.gdzwfw.gov.cn/rz_ywtb/#/login
2.用户登录
(操作流程详看一窗通取操作手册)
三、工作要求
1.网上全流程跟进服务。“一窗通取”专窗人员每日都要登陆“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查看所在大厅“一窗通取”的申请业务情况(建议一天至少刷新2次)。如业务在“办理中”,点击“查看详情”及时跟进办理进度,根据申领的物品提前和相应的业务部门做好沟通和协调。业务办理完成显示“待领取”即可提醒督促各业务部门送达企业申领的实体物品,做好移交表签收并归档。待所申领的实体物品汇集完成后,专窗人员需在1小时内电话通知客户到大厅领取,做好签领表签收并归档。
2.确保运送时效及保管。各业务部门要按规定职责和时限,将审批结果反馈行政服务中心,并将纸质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送至行政服务中心“一窗通取”专窗,做好移交、双方签名确认,专窗工作人员要及时保存到保密柜中,严格保管。如经电话提醒多次且3天内不来领取的,退回部门保管。
3.与各业务部门交接问题。因部分公章刻制企业支持公章邮寄或送达属地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申办人可根据取章需求自主选择支持以上服务的刻章店。如有办理印章,查看详情里的刻章店是否支持送达属地行政服务中心,如是可先联系客户是想在大厅一窗通取窗口领取还是自行到刻章店领取,以客户的意愿为先。
4. 统一发放企业。“一窗通取”专窗收到纸质营业执照、印章、发票或税控设备实体物件后,窗口负责人须在签收后1小时内通知申请人到专窗领取,申请人领取过程中窗口负责人要进行身份核对,确保是该企业的经办人,并要求其在签领表上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最后在一网通办平台点击“完成发放登记”,完成发放后当天将有关文书移交各部门。
附件:1.企业开办一窗通取物品移交表(市监、刻章)
2.企业开办一窗通取物品移交表(税务)
3.企业开办一窗通取物品签领表
4.一窗通取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