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9年5月24日下午,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古井镇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黄明亮传达了区委关于此轮巡察工作的要求,希望古井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要正确对待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镇村同责,以改促建”原则,认真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真正落实落地。
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钟健庭分别向古井镇党委书记于津和古井镇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黄明亮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古井镇党委书记于津及村级党组织负责人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4日至4月2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古井镇16个村(社区)进行巡察。巡察期间,区委第四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村级党组织巡察的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发放民主测评表、走访、约谈、查阅资料、受理来电来信举报、接访等方式,大量收集党员、干部群众的反映意见,完成巡察进驻任务。
钟健庭同志在反馈意见中指出,巡察期间,古井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对巡察组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有力配合。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热情关注和支持巡察工作,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巡察工作联络组认真开展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妥善安排巡察组有关事宜,保障了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发现古井镇村级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治学习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党的理论基础薄;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走样;意识形态工作弱化,求神拜佛风气盛行;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后备干部人才凋零;组织生活不落实,教育学习“走过场”;政治生活不严肃,下属党支部如同“摆设”;村干部法纪意识淡薄,违纪违法易发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村级换届选举拉帮结派风气严重;民主议事决策执行不到位,“四议两公开”形同虚设;财务监督不到位,存在违规开支等现象;宅基地违法交易明目张胆,违建现象遍地开花;村干部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落实上级工作有差距等问题。
钟健庭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基层执政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党的基层组织;三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黄明亮同志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自觉性。古井镇党委和各村(社区)党组织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坚决完成,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二是压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要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切实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古井镇党委和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层层抓落实,各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这个政治责任真正担起来,推动整改出实效。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做到“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镇纪委监察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古井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把提升基层党建水平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要突出问题导向,不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基四化”专项治理,严肃整治农村涉黑涉恶势力、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建立村级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努力化解一批农村突出矛盾,为巩固整改成效提供长效保障。
于津同志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古井镇党委加强和改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他代表古井镇党委进行表态:思想认识坚决到位,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整改措施坚决到位,全力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整改落实坚决到位,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措施,深入整改,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全镇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来,以实际行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村级党组织代表陈华杰表示: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整改态度,突出问题导向,务求整改出实效。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努力向党组织和村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古井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干部、驻村联络组,村(社区)第一书记、书记,“两委”干部,招聘干部,财务人员,村(居)民小组长、各村(社区)党员和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代表,以及镇属部门单位负责人等约45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