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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古井镇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23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全省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预防我镇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新会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意见》的工作部署,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古井镇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以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学生为重点预防教育对象,进一步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全面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面排查治理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为了更好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古井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振量(镇委、镇政府)

      副组长:陈国源(镇委、镇政府)  梁颖瑜(镇政府)

      成  员:党政综合办、党建办、综治办、规划建设办、应急办、农业农村办、工会、团委、妇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派出所、自然资源管理所、中心小学、四中、卫生院、各村(社区)。

      古井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小学,负责统筹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开展。

      中心小学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要督促学校加强学生游泳安全管理和防溺水教育;要积极配合新闻媒体、移动通信、电信等单位,加大防溺水事故的宣传力度;要加强与家长、村(社区)的联系,把防溺水教育活动从学校延伸到家庭、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同时充分利用安全义务监督员,加强巡查和监督。

      党建办要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夏季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防溺水宣传氛围。

      综治办要加强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在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教育,切实履行家长法定的监护责任。

      规划建设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自然资源管理所要加强对建筑工地、河涌的管理,督促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在重点河段、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应急办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和各部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督查,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工会、团委、妇联要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充分发挥志愿者、义工组织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派出所要利用治安联防队在重点时段对所属辖区重点河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控。

      卫生院要根据各学校需求,配合学校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

      1.定期召开全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联席会议,落实部门职责,定期研究解决开展专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解并落实部门职责。

      牵头单位:中心小学,责任单位:镇预防学生溺水联防共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重心下移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为本辖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牵头单位,积极联系派出所、综治办、自然资源管理所、规划建设办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牵头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镇预防学生溺水联防共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学校要对本单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总体安排,按照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制订工作方案;不断丰富教育的手段和内容,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主动与村(社区)开展沟通联动,将重点监管的学生情况报村委会。对上放学途中经过水塘或河道、家长下班时间较迟、家长周六周日需要上班的学生进行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并分门别类与家长共同制订教育和监管措施。建立教师和学生、学生家长面谈告诫教育的制度,班主任与本班任课教师要对全班学生、学生家长包干负责进行面谈告诫。

牵头单位:中心小学,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进一步加大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力度

      1.大力提升异地务工人员对子女的安全监护意识。综治办要加大对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在防溺水方面的宣传教育,督促切实履行家长法定的监护责任。学校要利用校讯通、微信群、告家长一封信等将预防学生溺水注意事项通知到学生家长;每学期要定期召开异地务工家长防学生溺水专题讲座,大力提升家长对溺水事故危害性的认识,指导提醒家长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综治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开展预防学生溺水手抄报等图片展览。组织学生制作预防溺水手抄报,在校园进行展览,大力提升学生对溺水事故危害性的认识,提升学生救护能力。

      牵头单位:中心小学,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3.利用各村(社区)的宣传栏等开展宣传教育,张贴宣传画、出版专题宣传板报,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预防学生溺水的浓厚氛围。针对不同村(社区)的特点,强化村(社区)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力度。

      牵头单位:党建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教育。制作防学生溺水公益宣传信息并加大宣传。

      责任单位:党建办

      5.利用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校会、宣传专栏和黑板报等,对广大中小学生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题教育。告诫中小学生不得在河道、池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水边玩耍嬉戏,不允许中小学生到河涌野游;明确要求没有救人能力的中小学生不能擅自下水救人。

      牵头单位:中心小学,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三)进一步加大预防学生溺水隐患排查力度

      对全镇水利设施(堤围、水闸、船闸、泵站)管理范围进一步排查,对近5年来在水利设施管理范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点加设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标语)或安全防护和救生圈等设施,完善重点水域的视频监控安装。对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

      责任单位:应急办、农业农村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办、自然资源管理所、各村(社区)

      (四)进一步落实游泳技能普及制度

建立游泳技能普及制度,各校要把学生游泳课列入体育课程的教学内容,使青少年学生掌握必要的游泳技能。全镇小学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要全面掌握游泳技能,对一年级新生入学、插班入学时不会游泳的学生,督促家长让学生在1年内学会游泳。建立小学生游泳技能个人档案,对游泳技能培训和面谈教育告诫等进行记录。

      牵头单位:中心小学,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五)进一步加大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查力度

      镇政府将不定期对辖区各中小学校和村(社区)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各村(社区)要发挥网格员和河长制的作用,成立溺水隐患区域巡查联防队,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河段实行巡查联防。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节假日的去向调查,做到群防群治。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中小学校

      (六)严格落实学生溺水事故信息通报机制

      各村(社区)、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通报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逐层上报有关数据。镇应急办和派出所要及时向区通报有关情况。

      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中心小学,派出所、各村(社区)

      (七)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

      应急办要把学生溺水死亡纳入年度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查实为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成员单位要在年度单位预算经费内列支经费,确保规定的各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村(社区)要安排预防学生溺水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宣传教育、在河道完善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等。

      (三)镇中心小学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落实宣传教育、家校联系等预防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从溺水伤亡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配合,逐项落实管理措施。

      (二)加强管理,强化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造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