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9-17
名称:广东民************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Y
法定代表人:程*华
你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新会区古井镇网山村原园山石场(土名)建设厂房。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限期(30日内)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进行建设的建筑物的行政处罚。
本机关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新古告〔2025〕13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新古告〔2025〕13号)(本公告将在网址http://www.xinhui.gov.cn/gzjg/gzj/gjz/公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新古告〔2025〕13号)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