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坑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
审批工作流程
(试行)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以及《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函》(新农农函〔2020〕86号)和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流程。
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村民带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申请的,由村协管员报镇农办。
2.镇农办牵头组织自然资源管理所、规划建设办、村委会到现场勘察,并拍照留存。经相关部门查核申请人符合申请的,由村委会工作人员通知村民委托有资质的测量技术公司进行测量(第一次测量),并出具宗地图。
(二)表决和公示
镇农办复核成员身份符合条件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勘查符合用地申请条件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提交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的,将申请宅基地的户主名单、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设计方案)、现有住房情况、权属纠纷争议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审查和呈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且经村委会审查通过的,由村委会将两委会议记录、公示照片、宗地红线图、等材料(详见:附件1《宅基地申请资料清单》)呈报镇农办。
(四)受理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村协管员,由村协管员收集齐全资料后交由镇农办、自然资源所、规建办联合审批。
(五)审核批准
由镇相关部门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
(六)领取结果
审批通过的,通知村协管员到镇农办领取《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由规划建设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可施工建设。
(七)施工巡查
农房建房施工期间,镇农办、规划建设办、自然资源所、村委会按各自职能到现场不定期巡查,检查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拍照留存。
(八)竣工验收
1.村民建房完工后,由村民委托有资质的测量技术单位出具《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不动产测绘报告书》(第二次测量),作为办证领件的正式材料。
2.村民向村委会提出验收申请,镇规划建设办牵头组织镇农办、镇自然资源所、村委会进行验收,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九)办证
申请人凭《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测量资料、身份证到镇自然资源所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申请人凭上述资料到新会区不动产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宅基地转让流程
(一)办理条件。转让人必须持有不动产权证(或同时持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受让人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是本村户口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②没有办理过农村宅基地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③符合“一户一宅”;④房屋必须无拆改无变动(空地不能转让)。
(二)办理流程。
1.转让人和受让人到村委会出《宅基地转让证明》《地址证明》。
2.转让人联系有资质的测量公司测量宗地图、房屋平面图。转让人带齐图纸、测量公司提供的红线电子版(光盘)、《宅基地转让证明》和《地址证明》到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3.转让人和受让人一同到新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宅基地转让手续。(带齐受让人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双方身份证、受让人户口本、受让人结婚证、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宅基地转让证明、地址证明等资料)。
三、建房标准
(一)严格执行所在地建筑规范,落实座向标高应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应退让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占地,不得侵街占巷。
(二)首层建筑不得超出宗地红线范围且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12米且层数不超过3层(不含高度小于2.2米梯间,原则上建筑面积合计不得超过所在楼层面积的25%),二层或以上楼层悬挑部分只能向正门方向飘出,宽度不得超过巷道宽度的三分之一且最宽飘出不得超过1.2米。
(三)建筑间距应满足消防和安全相关要求,一般与既有巷道宽度一致,对于新村规划的建筑间距应满足主朝向不少于3米,次朝向不少于1米。
(四)新住房建设必须建设1个三级化粪池,并在建设前中后拍摄照片留底保存。
(五)若超出该标准的不予审批,上级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四、其他要求
(一)存量农房风貌提升申报
1.村委会在实施农房风貌提升前,须将施工方案提供镇规建办、农办联合审查,施工完成后须组织镇规建办、农办和村民现场验收核实,避免盲目施工等原因导致施工质量问题和施工安全问题出现。
2.避免“千村一面”,对于建成年代较长、集中连片、风貌格局保存完整、具有较高历史研究价值的老房老屋,应结合建筑风貌特征进行改造美化,不得破坏原有建筑特色,不应对农房外立面过度“涂脂抹粉”,盲目跟风“刷白墙”。
(二)新建农房风貌管控承诺制
1.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施工图设计管控,推广《江门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村民建房申请前需要提交建房承诺书到镇规建办,在建房承诺书中约定没有按照风貌管控要求建设的违约责任,可以视同未按照乡村规划许可建设的违法行为处理。
2.对于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在建农房,建房人还须承诺按审批内容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一次性建至经批楼层,一次性完成房屋构件和外墙装饰,确保不再新增“赤膊房”。
附件:1.宅基地申请资料清单
2.房屋报建资料清单
3.罗坑镇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图(审批阶段)
4.罗坑镇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图(批后监管阶段)
5.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6.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7.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8.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9.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10.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罗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