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7-09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以提高兵员质量为核心,以廉洁征兵为重点,按照上级的征兵命令和征兵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规范程序,改进作风,严肃纪律,实现无不合格兵员、无退兵、优质兵员比例高,高质量地完成本年度征兵任务。
二、组织领导
征兵工作在新会区征兵办及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征兵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具体负责征兵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镇武装部,并设立宣传组,由宣传文体办负责,体检组由罗坑医院负责,政审组由罗坑派出所负责,后勤组由党政办、财政所、团委负责。
三、征集的对象、范围和办法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人员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2019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9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身高:男青年为160厘米及以上。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体重:男青年,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政治考核条件和身体其他条件按照国防动员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审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新会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入伍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兵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四、征集时间和咨询方式
兵役登记时间: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应征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8月5日
体检时间:2019年8月(以具体通知为准)
咨询方式:罗坑镇武装部,6462773;或可到各村(社区)咨询。
五、2019年征兵的优抚政策和规定
(一)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二)义务兵的经济收入。第一是部队津贴。刚入伍的义务兵每月领取约1000元津贴费,入伍第二年每月领取约1100元津贴,两年退役后发放退役金约9000元,两年养老保险约24000元。根据各兵种的不同还有飞行补助、航海补助、驻舰补助等等。第二是政府补助。根据新民〔2018〕86号文,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新会政府两年给予家庭优待金约40000元,退役安置金80000元(优待金和安置金随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而增加)。如果是大学生入伍兵,大学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10000元,大学新生和在校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另,进藏、新疆兵家庭优待金增发1倍,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增发50%。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授奖的,另有增发优待金标准。
六、工作具体要求
2019年度征兵体检的年龄范围为18至20周岁,今年共439人,其中18岁青年对象为146人,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我镇18至20周岁的适龄青年,其中18岁的青年对象必须全部接受体检,19、20周岁的青年如有过往病史或者在往年体检中存在病情导致体检不合格的(眼科不包含在内),各村民兵营长可向镇征兵办上报情况,经批准后可不参加体检。
(二)各村委会、社区召开征兵工作会议,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或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民兵营长担任,1至2名工作人员由村两委干部担任。
(三)体检通知书要发到应征青年本人手上,青年不在家的要交到家长手上,并致电通知青年本人。发完通知书后要定时和青年保持联系,掌握青年最新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安抚工作,体检前一天要电话联系提醒。
(四)宣传方面工作,征兵宣传由宣传文体办统一制作,各村(社区)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五)体检期间,民兵营长必须全程陪同青年对象,配合好征兵办相关工作。
七、对各村(社区)征兵工作的补助和奖励措施
(一)各村(社区)要积极发动适龄青年参加体检,民兵营长要对青年开展全程跟踪管理,直至出兵完成为止。镇政府对积极送检的村(居)委会和民兵营长实行补助和奖励。根据参加镇初检适龄青年人数,按50元/人次的标准对所属村(居)委会进行补助,按10元/人次的标准对民兵营长进行奖励。根据参加区复检的适龄青年人数,按100元/人次对民兵营长进行奖励(去年不合格人员重复送检仍不合格的不计算奖励)。有入伍青年的村(居)委会,按照1000元/人次的标准对所属村(居)委会进行奖励,按照1000元/人次的标准对民兵营长进行奖励。
当年年满18周岁的男青年,除有残疾证或移居国(境)外的,要全部参加镇初检。缺席镇初检的,每缺1人,扣减村委会补助100元,扣减民兵营长奖金30元;缺席区复检的,每缺1人,扣减村委会补助200元,扣减民兵营长奖金100元。直至扣完全部补助或奖励为止。
(二)根据《兵役法》和《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对不自觉履行兵役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可以进行处罚。1、对拒绝接受征兵任务的单位,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应予通报批评,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对单位按下达送兵任务人数,每名处以相当于当地义务兵家属二年优抚金的罚款。2、有义务服兵役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应征报名、体检及应征入伍的,由兵役机关和公安部门对其进行传唤教育,经教育无悔改者,按情节给予处罚,并可处相当于当地一名义务兵两年优抚金额的罚款。3、凡逃离部队经劝说仍不归队或被部队除名的入伍青年,除追回已发放优抚金外,由基层人民政府或有关单位处以相当于当地义务兵二年优抚金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按《兵役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4、在征兵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玩忽职守,给征兵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由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2019年征兵工作流程
(一)组织准备、宣传发动阶段。
1.召开征兵工作专题会议,制定方案,成立征兵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
2.召开镇征兵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本年度征兵工作,落实责任分工;
3.结合征兵工作要求,做好适龄青年调查摸底工作;
4.各村委会、社区召开征兵工作会议,成立征兵领导小组;
5.准备征兵工作的各种文件、表格、资料和器材;
6.组织培训体检、政审的队伍;
7.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标语、海报进行宣传发动;
8.对报名应征公民进行目测,初审和病历调查,确定参加镇检对象;
9.准备体检场地,拟好体检计划和措施。镇检地点:陈瑞祺中学①教学楼上下两层。
(二)体检、政审阶段。
1.由各村委会、社区组织青年填写好《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入伍审查表》,手写要求字体清晰,有条件的可以用电脑输入,打印成表上交征兵办;
2.组织镇检,镇检时间和各单位具体送检时间由征兵办另行通知;
3.镇检合格人员当天晚上在陈瑞琪中学课室留宿,明天一早取尿液样本和到罗坑医院进行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测,简称抽血检验,样本送到区征兵办指定医院;后由民兵营长组织青年照相;
4.镇检合格人员在指定时间(另行通知)由镇征兵办带队参加区检,体检地点:新会区人民医院;
5.对双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初审和联审;
6.对双合格人员进行家访,做好思想工作;
7.上报政审、体检情况。
(三)政审、定兵阶段。
1.政审工作由各村委会、社区负责,派出所分片民警把关、要正确掌握体检政审标准,为部队挑选合格病员;
2.召开定兵工作会,在指定时间前定好兵;
3.组织人员对入伍对象进行家访,做好思想巩固工作;
4.填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
5.整理入伍对象档案;
6.上报定兵情况。
(四)新兵交接、运输阶段。
1.发入伍通知书;
2.拟好运输计划;
3.配合接兵干部做好新兵交接;
4.发放新兵被服;
5.配合部队进行安全乘车、乘船安全事故教育;
6.做好新兵家属的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
7.组织欢送新兵;
8.注意跟踪新兵入伍情况,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9.征兵资料的归档和整理;
10.做好征兵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