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4-07-11
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目前,正处盛夏高温酷暑季节和学生暑假长假期,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事故的发生会给遇难学生的家庭带来难以抚平的痛苦和巨大的创伤。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接二连三发生的学生溺水死亡事件,引起各级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切实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区人民政府6月26日召开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会区2014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府办函〔2014〕29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学生防溺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学生溺水预防工作
我镇地处沙田地区,江海河流、山塘水库以及渔塘众多,近几年来,因学生擅自游泳、嬉水引发的溺水事故时有发生。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从中吸取教训,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增强对防溺水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好,全力避免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明确职责,切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止学生溺水专项治理,经研究,决定成立睦洲镇防止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邓晓燕(镇政府)
副组长:郑庭章(中心小学)
成 员:杨锡均(经促局)、林志军(农业服务中心)、吴荣坚(派出所)、李顺香(文体服务中心)、刘尧玲(广播站)、各村(社区)书记。
睦洲镇防止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小学,由郑庭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切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
文体服务中心、广播站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防溺自救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预防学生溺水的良好氛围。
教育部门要通过校讯通、告家长书等定期给每位学生家长告知相关安全知识,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特别是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学生家长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通过家访、电话等多种形式,逐一上门面对面将防溺水要求告知到位,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广大家长在其子女放假期间,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
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易发生溺水事故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排查,要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各村(居)、有关部门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的督查,将防止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对村(居)和部门年终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在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同时,要利用治安联防队在重点时段对所属辖区重点河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控。
各村(居)委会要通过喇叭广播、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栏张贴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学、放学途经区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辖区山塘、溪流、各村口和“人口相对集中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落实管理职责。要组织联防队对有学生嬉水、游泳的区域加强巡查和劝阻。要通过开放农家书屋、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文化场所,丰富本地孩子的暑期生活;要积极开办“假日爱心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严防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到河边嬉水、游泳导致溺亡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各村(居)委会、学校、镇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群众及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积极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帮助家长提高监护意识,使防溺水、保安全的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爱儿童少年安全健康的氛围,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中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依法开展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鼓励学生参加暑期游泳培训班,学会游泳,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学生游泳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进行,要教育学生不能私自下水游泳,不能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或到水岸边嬉戏玩耍,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同学之间要相互提醒、劝阻和制止。
四、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村(居)委会、学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完善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应急预案。要认真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涉及学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尤其是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故,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改进工作。要切实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学生发生群死群伤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村委会、学校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附件:睦洲镇溺水事故多发黑点情况排查登记表
睦洲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
睦洲镇溺水事故多发黑点情况排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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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黑点 |
现已采取的防护措施 |
下一步工作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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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 |
具体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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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睦洲镇墟镇小学 |
梅大冲渡口 |
张贴禁止游泳,不要玩水等警示标语。 |
加强安全教育,开展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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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睦洲水闸 |
张贴警示标志,已修筑防护网。 |
加强安全教育,开展巡查督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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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睦洲镇牛古田分校 |
村内河涌 |
悬挂警示标语 |
教师定期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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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村口水闸 |
悬挂警示标语 |
教师定期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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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睦洲镇睦洲小学 |
梅大冲渡头 |
已写“严禁学生游泳”标语 |
村校联系,休息时间安排教师和村干部到该地点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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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东向水闸 |
已写“严禁学生游泳”标语 |
村校联系,休息时间安排教师和村干部到该地点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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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睦洲镇睦洲小学 |
车江南水闸 |
已写“严禁学生游泳”标语 |
村校联系,休息时间安排教师和村干部到该地点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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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睦洲五孔闸 |
已写“严禁学生游泳”标语 |
村校联系,休息时间安排教师和村干部到该地点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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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腰股渡头 |
已写“严禁学生游泳”标语 |
村校联系,休息时间安排教师和村干部到该地点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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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罗北机房 |
已写“严禁学生游泳”标语 |
村校联系,休息时间安排教师和村干部到该地点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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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墟镇小学龙泉分校 |
大桥脚水域(浅海) |
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在有关地点出示警示牌;与家长和当地干部取得联系,配合教育。 |
成立里居小组,学生之间互相监督,教师经常到有关地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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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老丫港水域(老丫港海) |
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在有关地点出示警示牌;与家长和当地干部取得联系,配合教育。 |
成立里居小组,学生之间互相监督,教师经常到有关地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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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万胜水闸水域(横纹海) |
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在有关地点出示警示牌;与家长和当地干部取得联系,配合教育。 |
成立里居小组,学生之间互相监督,教师经常到有关地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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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避雨亭水域(横纹海) |
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在有关地点出示警示牌;与家长和当地干部取得联系,配合教育。 |
成立里居小组,学生之间互相监督,教师经常到有关地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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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风门坳水域(风门坳海) |
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在有关地点出示警示牌;与家长和当地干部取得联系,配合教育。 |
成立里居小组,学生之间互相监督,教师经常到有关地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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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睦洲镇新沙小学 |
新沙河 |
已牌安装警示牌 |
学校、村组织巡防队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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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新沙主干河 |
已牌安装警示牌 |
学校、村组织巡防队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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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东环沙主干河 |
已牌安装警示牌 |
学校、村组织巡防队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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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东环沙主 |
已牌安装警示牌 |
学校、村组织巡防队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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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南安河 |
已牌安装警示牌 |
学校、村组织巡防队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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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睦洲镇黄布小学 |
安全里渡头 |
喷有警示标语 |
与管理区人员相结合,定明对游泳黑点进行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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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南镇水闸 |
喷有警示标语 |
与管理区人员相结合,定明对游泳黑点进行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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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南广沙桥头 |
喷有警示标语 |
与管理区人员相结合,定明对游泳黑点进行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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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西江支流 |
喷有警示标语 |
与管理区人员相结合,定明对游泳黑点进行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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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腰古渡头 |
喷有警示标语 |
与管理区人员相结合,定明对游泳黑点进行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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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大鳌尾渡头 |
喷有警示标语 |
与管理区人员相结合,定明对游泳黑点进行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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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义兴水闸 |
喷有警示标语 |
与管理区人员相结合,定明对游泳黑点进行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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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五村水闸 |
喷有警示标语 |
与管理区人员相结合,定明对游泳黑点进行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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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巡查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3:30—5:00(学校),下午11:00—3:30,5:00—7:00(村委会)。2.各巡查责任人:学校责任人校长,村委会责任人书记、主任,治安队责任员驻村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