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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宣传】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同线同标同质”工程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12-11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同线同标同质”工程

一、“同线同标”工作是怎么提出的?
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视察指导质检工作时提出要求,质检部门要促进企业出口、内销产品在同一生产线、按相同的标准生产(即“同线同标”)。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随后在传达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时,作出系统各部门拿出过硬措施,落实李克强总理“同线同标”工作的指示。

二、2015年“同线同标”工作的进展和推进思路是什么?
2015年,国家认监委落实国务院和总局领导的指示,按照认证认可“创新治理,创优服务”的工作要求,以推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应用认证为核心,积极开展调研,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与合作,工作取得初步的成效:
1、开展调研。按照总局重点调研任务,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组织赴山东、广东湖南和江西等地,及商务部国际贸易学会国际品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品牌中心)和中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调研。通过对24个省1575家出口食品企业的问卷调查,大部分出口企业内销形势不容乐观。2012年到2014年,出口企业内销产值占全年总产值的份额分别为66.8%、64.1%、55.7%,呈逐年下降趋势。出口食品企业本应发挥的带动国内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转型升级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出口食品企业内销转型存在以下难点:出口食品企业内销缺少品牌,难获国内消费者认知和信任;建立销售渠道成本高;竞争以价格为主,优质不能优价;没有可预期的稳定的订货,货款回收慢等。
2、初步成果。(1)赢得采信。推进2015年10月1日前13000家出口食品企业全面实施HACCP,鼓励企业获得HACCP认证。调整HACCP认证规则,认证要求涵盖企业目标市场的技术法规,使认证具备被内销和出口相关监管部门、市场和消费者采信的基础,从而实现“同线同标”生产。部署直属检验检疫局加强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监管和HACCP认证监管联动。6月,国家食药总局一司毕玉安巡视员在第十三届全国HACCP认证应用研讨会开幕式发言时表示,对获得HACCP认证的企业,在国内生产许可(SC)审查和后续监管中,将研究减少重复审核,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减少监督检查的频次和项目(2)创优服务。品牌中心结合落实国务院和商务部促进海外消费回流部署,筹建“供港生鲜食品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统一采购获得出口备案注册和HACCP认证的供港食品企业产品。认监委与广东检验检疫局共同促成品牌中心与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7月9日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首个供港食品企业产品集中采购中心落户江门。
3、推进思路。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战略,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适应“鼓励个性化、多样化消费”和“质量型、差异化竞争新常态”的要求,通过推进企业HACCP应用认证,实现产品质量差异化识别,加强和完善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和认证联动监管机制,促进在内销领域复制出口监管模式,解决消费者“信任”问题;按照“政府引领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支持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通过引导推动内销市场复制出口价格形成机制,用商业流程和模式创新激活中高端市场需求,解决产品价格没有竞争优势的问题,实现出口内销“同质同价”、“优质优价”。通过监管模式和市场机制的“双复制”,促进出口食品企业真正实现“同线同标同质”,挖掘和扩大出口企业的优质产能,帮扶企业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带动国内食品农产品生产体系整体水平提升,促进食品农产品由出口保障向全面共享转变。
4、领导批示。2015年9月初,李克强总理在《建设供港生鲜食品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出口食品内外销“同线同标” 》(质检专报2015年第310号)上批示,要求平台要突出公共服务,但不能增加企业负担。总局支树平局长指示:总理批示肯定了供港生鲜食品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同时也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意见,请大伟副局长牵头,商清海、沁荣副局长,以HACCP认证突破,综合应用我局特有职能优势,争取商务部、食药局等部门的支持,突出公共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把这件事情办好,把“同线同标”文章做大。大伟副局长随后指示,请认监委汇同相关司局共同研究提出落实支树平局长批示精神的措施。

三、2016年质检重点工作第七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是什么?
质检总局2016年2月5日下发《2016年质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质检办【2016】148号),确定了质检系统2016年八项重点工作,要求举全系统之力,保证各项工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重点工作第七项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主要任务是:加强出口食品企业认证监管,促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倒逼企业技术进步,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增加高质量、高水平供给。总局孙大伟副局长该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局吴清海副局长、张沁荣副局长和项玉章总检验师为副组长。认监委为牵头部门,总局食品局、动植司等为责任部门。
认监委按照通知要求,会同有关责任部门制订了《2016年质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工作细化措施主要包括:1、完善创新监管。2、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3、加强宣传引导。4、推动协调联动等。相关任务分解草案(附件1)已于2016年2月26日上报总局办公厅,将由总局办公厅统一下发全系统。最终工作方案请以总局正式发布方案为准。

四、直属检验检疫局如何参与和落实该项重点工作?
各直属局按照总局、认监委重点工作的统一部署,紧密配合落实地方政府供给侧改革和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工作,立足自身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质检特有职能优势,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制定本局2016年出口食品企业“逐一帮扶”/促进“同线同标同质”/促进出口企业竞争力提升等的专项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参考内容见附件2,认监委将于2016年二季度全国会统一部署,请各局提前做好计划和准备)要求,并组织好落实工作。

五、为什么HACCP认证能够帮助出口食品企业实现国内、出口和国际标准的“三标并轨”,从而证明达到“同线同标”要求?
我国新的《食品安全法》强化了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鼓励和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美国2015年发布《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新的117号配套法规也要求所有进入美国市场的食品生产企业都要建立具有食品防护功能的HACCP体系。HACCP已成为世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标杆”,关系着企业未来的市场竞争力。
2011年发布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35号公告)规定,对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认证机构应按照适用的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专项审核指导书;审核过程要重点关注出口企业与我国和进口国(地区)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以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的符合性;还应根据我国和进口国(地区)有关指南、标准、规范或相关要求策划抽样检验活动,确定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
2015年,为进一步巩固和发挥HACCP认证在规范食品企业管理、协助政府监管、促进进出口采信、提高消费者信心方面的积极作用,适应新形势下HACCP认证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HACCP认证机构的专业水平,方便社会公众和政府监管部门对HACCP认证组织生产的产品的辨识和追溯信息的查询,使通过HACCP认证组织生产的产品获得更广泛的采信基础,突出HACCP认证的过程要求和产品特性,认监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有关要求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15年第25号公告),对认证机构专项HACCP审核方案和HACCP认证标志做出了规定。


六、什么样的企业能登录认监委出口食品企业“同线同标”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怎么登录?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出口企业能否登录?出口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能否登录?
为汇总发布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和HACCP认证信息,帮助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消费者及时了解达到“同线同标”要求企业和产品的情况,帮助企业对接市场,认监委信息中心开发了-出口食品企业“同线同标”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此信息平台提及的“同线同标”定义是:出口和内销食品农产品在同一生产链条(相同的种养殖基地、水果包装厂和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线,以下简称出口企业)生产,出口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符合出口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产品标准主要按进口国(地区)标准,如产品标准的具体指标国内高于或严于出口的,按国内标准(即“就高不就低”)。
上线企业内销产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来自获得出口备案注册且有实际出口业绩的企业;2.出口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承诺按“同线同标”要求生产;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获得第三方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认证要求涵盖目标市场相关技术法规、标准和企业自我声明内容。未获得HACCP第三方认证的企业,如可以提供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官方验证证明,且CIQ的验证也识别和覆盖了目标市场的技术法规、标准的要求,出口企业也可以登录该平台。
企业登录该平台遵循自愿的原则,并对提供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直属局和企业登陆该信息平台的服务指南见附件3。
考虑到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2000认证)实施规则还未强制要求认证机构认证过程识别和涵盖企业目标市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如认监委2011年第35号公告、2015年第2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因此目前接受获得相关认证的企业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登录信息,但暂时还不通过该平台对外公布企业获得备案和认证的产品信息。
出口农产品种养殖备案基地、注册果园和包装厂信息暂时还未登陆该信息平台。根据本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认监委、认监委信息中心将协调总局食品局、动植司和总局信息中心登录和发布相关企业信息。鼓励农产品种养殖基地,注册果园等获得有机产品和GAP认证,或按有机生产和GAP的原则和方法实施管理。
七、认监委支持什么样的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前有哪些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在推动“同线同标”工作?直属局怎么帮扶企业与他们对接?
为出口内销“同线同标”出口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满足以下条件,可请求认监委和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给予支持。一是认同“同线同标”是出口内销食品、农产品在同一生产线(链条)、按相同的标准生产的基本理念,遵循质检总局、认监委推动该项工作的推进理念(见本指南“二、3”)开展相关工作;二是严格准守国家提出的相关平台应突出公共服务,不得增加企业负担的基本要求,鼓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建立和指导运行相关公共服务平台;三是协助配合认监委和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做好对出口食品企业和认证活动的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和报告。协助认监委开展舆情监控,及时处理和回应各方关注。
认监委、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可提供的支持包括:一、优先开放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出口食品企业‘同线同标’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信息,鼓励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采信出口备案和认证结果,识别和发展供应商,向相关出口企业介绍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情况,鼓励企业积极对接;二、指导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自身的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包括供应商准入条件、后续监管和处置等;三是根据需要支持和指导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相关消费者体验和宣传活动等。
目前认监委支持商务部国际贸易学会品牌管理中心、皇朝马汉公共服务平台和同仁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供港生鲜、出口日韩和出口药食同源食品内外销“同线同标”企业提供服务,目前重点支持以上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发展供应商、完善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建设,推动相关线下体验店建设。三家平台的介绍材料见附件4。
  直属局及时向出口食品企业发布相关信息,根据企业意愿协助与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出口企业自愿与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出口企业发现相关方有借此工作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的,请及时向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