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和《江门市新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府〔2023〕9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镇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拟将睦洲镇河岸防护项目工程定为睦洲镇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现向社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一、工程情况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该工程场地地处新会区睦洲镇莲腰村,河岸紧挨河涌,河水直接冲刷堤岸,没有起到防护固堤的作用,其次河岸场地地形杂乱,灌木、爬藤类植物茂密,因此进行升级改造工程。
(二)工程内容
清杂,平整场地,在场地种植落羽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对睦洲镇河岸防护项目工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及产生的社会问题,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或建议。
三、公告期限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于2023年5月31日发布。如您有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直接向睦洲镇人民政府反馈。对您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公众意见收集工作中予以研究。
联系单位:睦洲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50-6222760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长安街51号
附件1:睦洲镇河岸防护项目工程效果图
附件2:起草说明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
结果反馈:http://www.xinhui.gov.cn/gzjg/gzj/mzz/gzdt/content/post_2889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