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DGZ22006/M4400000707015376
本招标项目为 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林场大埔岗地块20年租赁使用权 ,项目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金门环保工业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注:租金增长率为每5年递增15%。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客运站场用地(根据标的物性质依法使用)。
三、行业要求:根据标的物性质依法使用。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当天,以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2日9:00至2022年9月13日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登记及领取方式: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gzebid.cn)。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进行供应商注册(已注册可忽略)。点击“供应商登录”进行注册,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主体信息”下的“资料维护”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投标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登记方式:登录系统后选择“进入E招平台”即可在“我的面板—可报名项目”找到拟参与投标项目。提交预审资料并审核通过,点击“报名”,设置报名授权人,保存后点击“下一步”,即“报名成功”。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办事指南”。其他操作疑问咨询网站客服电话:400-150-3001,客服QQ:3151435402。
(3)本项目需提交《投标登记表》作为预审资料(招标公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发售费用: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沙堆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xinhui.gov.cn/gzjg/gzj/sdz/index.html)、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10时00分。逾期投标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必须于2022年9月13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以对公转账形式,从投标人账户转账到相应的银行,凭与投标信息相符的银行转账单参与投标。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江门沙堆支行
账户名称: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账 号:44381601040001806
八、开标时间
本项目于2022年9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在沙堆镇人民政府会堂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投标人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参加。
九、评标方法
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本项目首年地租价格交易底价为人民币341000.00元(不含税),投标报价高于交易底价且出价最高的有效投标人即为中标单位。
十、其他信息
1、中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地块。
2、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如中标人无违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
3、如中标人不按约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或违反招标其他约定的,招标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4、该地块红线内需进行改造放坡,实际面积最终根据相关方案确定。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制定红线内的边坡开挖和整治方案,承租方对山体平整的施工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山体平整及维护、土方处理等的报批手续,相关手续严格按有关政策及制度执行。工程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办理审批许可后方可开展。因山体平整及维护、土方处理等产生的山体泥土或石头,承租方未经相关部门及出租方批准同意,不得自行处理。
5、该地块部分面积属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地块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要求,如承租方方违反相关法规使用地块,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6、本地块评估费、测量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地块改造及周边环境复绿、整治,包括山体的巩固、防治、维护、保养所需资金和费用及相关税费由中标人负责。评估费、测量费具体金额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7、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参照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招标标准,以首年地租报价乘以20年作为计算基数计算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
8、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转让、赠与、抵押等方式处理标的物;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出借以及与任何第三方合作经营招租标的物。
9、所有招租标的物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接收标的物后,一切有关修缮工作由承租方自行处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金一年一交,先交后用。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每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当年租金划到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11、出租方为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金门环保工业园,由出租方作为租赁合同签约主体,负责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并负责对承租方的日常监管工作。
12、投标人中标后,在地块承租过程中,对场地周边环境,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防尘防噪、安全防护等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13、项目地块村道狭窄,交通不便,如投标人中标后对原有村道进行拓宽改造,需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宽度控制在8米内),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4、根据地块周边环境要求,该地块不得建设环境敏感性建筑。
15、未尽事宜,详见正式租赁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金门环保工业园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750-6266265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49690
邮箱:pj3gdg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