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工作安排,新会区沙堆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那伏村实用性村庄规划》、《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北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草案予以公示。
凡是对本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本单位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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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