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17
本社将对以下资产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根据标的物性质依法使用。 三、行业要求:根据标的物性质依法使用。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外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上轮弃标、退包或拖欠本社承包款的人员无权参加竞投。本项目不接受纳入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xh3z.cn/trade/index.shtml)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4年10月25日16时30分前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4年10月28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入到达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竞得人请于2024年11月5日16时00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沙堆镇梅兴村委会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竞得确认书。在竞得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经梅兴村委会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竞得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并由网上交易系统重新组织交易。 八、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5日。 九、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竞得人需在2024年11月5日16时00分前到沙堆镇梅兴村委会提交审核资料。 十、其他信息 1.虾苗场项目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暂未有合法用地手续);一顷围牛栏塘土地类型为养殖坑塘。有意者报名竞投前,须自行到当地自然资源所、水利、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以及业主方咨询了解标的物现状,竞得后必须根据标的物性质依法使用。 2.以上项目租金不递增,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最后一年租金计。承包者在签订合同时交第一年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以上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前原承包方需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含看护房)。逾期不处置的视为放弃所有权,由竞得者处置。 4. 承包方需按照上级农业辅助设施建设指引要求做好农业辅助设施建设(含看护房),在合同租赁期间配合村委会做好管护。其中,农业辅助设施建设要求如下: (1)农业辅助设施建设的样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如需新建管护房等农业辅助设施,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后方能建设,建设的标准必须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规定的面积、样式、外观、颜色、朝向、选址等要求搭建。(详见附件《沙堆镇农业辅助设施管理工作指引》,有意者请到沙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咨询了解。) (2)新建的农业辅助设施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使用、消防条件,仅作农业用途,不得用作房屋出租或合同承租内容以外的经营性活动。 (3)如出现未批先建、私自改建的,发包方和政府有权对违建农业辅助设施进行处置,承包方须无条件予以整改或拆除。 (4)承包方如因生产需要确需增加农业辅助设施,由承包方向发包方申请,待批准后按上级农业辅助设施建设指引的要求做好农用辅助设施建设。 (5)若承包方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作严重违约。 5.该交易项目不能即投即转(至少要履行合同满一年后才能办理相关转让手续),若竞得者放弃此次项目承包权,将丧失该项目下一轮交易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6.本项目面积不复丈量,竞得后不能就面积进行争议,承包价以竞得价为准。 7.公告期间,有意参加交易的竞投人须先到供电部门了解标的物的供电情况。竞得后,用电相关事宜由承包方与供电部门协商解决,一切用电要按供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置合格的用电设备设施,由供电部门管理和收费,其费用由承包者自理。 8.合同条款、补充协议详见公告时的样式,竞投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时即视为同意本交易公告内容、合同条款、补充协议书内容,竞得后不能再就公告内容、补充协议书进行争议,否则,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9. 竞得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业主方签订承包合同和补充协议。因竞得方原因逾期签订合同,业主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另行发包。 10.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沙堆镇梅兴村中兴联队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新会区沙堆镇梅兴村中兴联队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427100126 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50-6266909 网址:http://xh3z.cn/trade/index.shtml 沙堆镇梅兴村中兴联队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