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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堆镇沙角沙笼鱼塘地块租赁的竞投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8-27

  江门市新会区沙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8月27日由沙堆镇公有资产处置领导小组确定对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沙笼鱼塘地块,6个月使用权租赁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面向全社会的方式进行,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前来报名竞投。

  一、项目概况

  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沙角沙笼鱼塘地块为非耕农用地,面积14.9亩,租金价格为125元/亩/月,即每半年租金竞投底价不含税为11175元,使用权租赁年限为6个月。租金半年一交,先交后租。竞得人承租地块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并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
    标的物税费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签订租赁合同后随租金一并收取。

  二、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1.竞投方参加竞投的意思表达清楚,并视作对标的情况作清晰了解,竞投方代表被授权有效。

  2.竞投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竞投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竞投当天,以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三、竞投方式

  本次采用公开暗投方式进行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者。本项目半年地租价格交易底价为人民币11175元(不含税)(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壹佰柒拾伍元整),出价最高并高于底价的有效竞投方为竞得人。竞投方一经出价,中途不得退标。最高出价者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竞投单位,则报价相同单位在竞投结果确认现场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的竞得方。

  四、竞投流程

  竞投方可于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4日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为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沙堆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内)领取竞投书后,在现场填写竞投书及投到指定竞投箱内。需携带以下资料:(1)法人代表本人办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投保证金银行回单;(2)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投保证金银行回单;(3)自然人办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投保证金银行回单。

  五、竞投保证金

  竞投保证金为一万元整。竞投方必须于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4日下午4时前这期间将竞投保证金存到相应的银行,凭银行进账单到沙堆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内)索取竞投书。竞得人在竞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竞投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竞投结果确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投保证金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江门市新会区沙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4438160104000433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新会沙堆支行

  六、实地查看

  竞投方竞投前可预约到实地查看标的物。一旦报名参加竞投,即视同竞投方对标的物情况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出租方提出的条件和要求,承租后必须根据标的物性质依法适用。

  七、竞投文件提交及竞投结果确认时间

  竞投文件提交时间是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4日上班时间内,地点是沙堆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内)。逾期提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投文件,不予受理。竞投人请于2025年9月5日上午10时到沙堆镇人民政府会堂参与竞投结果确认。

  八、合同签订

  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付半年租金、标的物评估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如逾期,视为竞得人弃权处理,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另行出租。在租赁期满后,如竞得人无违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

  九、其他

  1.本次土地租期为6个月。承租方如有续租需求的,承租方可在租期届满前15天向出租方提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如出租方(或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地块有开发使用需求的,出租方提前15天书面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在15天内清退地上物,并无偿交回地块。

  2.承租方在生产经营期内有责任保护标的地块及周边环境,不得给标的地块造成永久性损坏,不得擅自买卖和转移矿产资源,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对地块造成的破坏和污染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并负担相关的费用。

  3.承租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土地性质使用地块,承租方对出租的用地只有使用权,不准擅自出租、转借、买卖(转让)、闲置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标的地块抵偿债务,不得在经营管理的资产上设置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负担。

  4.承租方生产经营管理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技术、劳力、设备、水、电、环境维护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期间,因承租方生产经营引起的一切事故、人员伤亡的法律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不得自行组织或提供承租场地给任何组织及个人开展宗教信仰活动。

  6.凡有拖欠本集体款项未交齐者不得参与本次竞投,也不得代他人参与竞投,其所投的标为无效标。为杜绝恶意串标行为,凡竞得人需转让,必须经江门市新会区沙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同意。竞得人不得私自转让,否则视为违约,江门市新会区沙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归江门市新会区沙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不予退还已收租金,并收回承租标的物。本竞投规则和公告内容如与租赁合同有异的,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7.凡索取竞投文件和参与竞投者,均视作对本公告所有内容表示同意且无异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沙堆镇公有资产处置领导小组所有。

  十、联系人、联系方式

  出租方:江门市新会区沙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小姐        

  联系电话:0750-6266475 

  

江门市新会区沙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公示期: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