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1-14
交易公告一
本社将对以下资产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根据标的物性质依法使用。 三、行业要求:根据标的物性质依法使用。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本项目只允许有光伏安装资质的公司报名,注册资本需 100 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和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有上轮弃标、退租或拖欠本社租金的人员无权参加竞投。本项目不接受纳入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xh3z.cn/trade/index.shtml)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6年1月21日16时30分前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6年1月22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入到达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竞得人请于2026年1月29日16时00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沙堆镇八顷村委会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竞得确认书。在竞得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经八顷村委会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竞得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并由网上交易系统重新组织交易。 八、看样时间 看样时间为: 8:30-11:30, 14:00-17:00。意向竞投人敬请于2026年1月21日16时30分前联系业主或其余时间自行看样。交易组织机构不对标的物承担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未了解清楚标的物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的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1日。 十、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竞得人需在2026年1月29日16时00分前到沙堆镇八顷村委会提交审核资料。 十一、其他信息 1.交易项目只出租地块,不包括地上建筑物。项目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无用地手续),该工程暂未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用途可用作光伏棚顶。有意者报名竞投前,须自行到自然资源所、水利、环保、林业、供电等相关部门以及业主方咨询了解标的物现状,竞得后必须根据标的物土地类型依法使用。 2.交易项目租金不递增。承租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交第一年租金。 3.交易项目交易底价为8480元/年(光伏块组件租金为20元/块/年,实际金额以最终实际建设的光伏块组件为准),自光伏电站完成并网验收之日起算租金。 4.八顷市场及篮球场建设光伏电站棚顶,两站建设完成并经验收成功后补贴约为148400元(一次性补贴款按屋面物业实际安装的730光伏板计算,补贴标准为300元/块)。承租方需完成八顷市场和篮球场翻新工作,市场修建完光伏棚顶后翻新改造地面、排水沟预计费用为108768.54元,旧市场拆除后废钢残值估算价为5626元。两站建设完成后,扣除市场翻新改造费用和卖废钢收益,承租方需支付村集体45257.46元。(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5.项目物业、场地建设:主要用于配建钢结构棚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光伏设备必须以棚盖的形式(附建设要求样板模式),承租方必须按照场地承重设计并全资承担建设,同时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竞得后正式启动建设流程,于各职能部门审批后,光伏系统内签约审核后15天内必须开工建设;60天内必须完工并网。 6.经营中不得产生污染、污水、噪音等影响环境。承租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严禁新建或加建建筑物,否则均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7.项目交易保证金为10000元,竞投后自动转为工程保证金。工程保证金按工程进度退还,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将工程进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承租方。 8.光伏项目所有相关安全责任由竞得方负责。 9.禁止违规取用地下水。 10.此次竞投项目不能即投即转(至少要履行合同满一年后才能办理相关转让手续),若竞得者放弃此次项目承租权,将丧失该项目下一轮竞投资格,并没收竞投保证金。 11.本项目面积不复丈量,竞得后不能就面积进行争议,租金以竞得价为准。 12.公告期间,有意参加竞投的竞投人须先到供电部门了解标的物的供电情况。竞得后,用电相关事宜由承租方与供电部门协商解决,一切用电要按供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置合格的用电设备设施,由供电部门管理和收费,其费用由承租者自理。 13.合同条款、补充协议详见公告时的样式,竞投人在缴纳竞投保证金时即视为同意本竞投公告内容、合同条款、补充协议书内容,竞得后不能再就公告内容、补充协议书进行争议,否则,视为弃标并没收竞投保证金。 14.竞得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业主方签订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因竞得方原因逾期签订合同,业主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另行出租。 1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沙堆镇八顷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十二、联系方式 新会区沙堆镇八顷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0-6266491 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50-6266909 网址:http://xh3z.cn/trade/index.shtml 沙堆镇八顷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交易公告二 本社将对以下资产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根据标的物性质依法使用(果树管理)。 三、行业要求:根据标的物性质依法使用。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外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上轮弃标、退租或拖欠本社租金的人员无权参加竞投。本项目不接受纳入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xh3z.cn/trade/index.shtml)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6年1月21日16时30分前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6年1月22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入到达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竞得人请于2025年1月29日16时00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沙堆镇梅阁村委会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竞得确认书。在竞得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经梅阁村委会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竞得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并由网上交易系统重新组织交易。 八、看样时间 看样时间为: 8:30-11:30, 14:00-17:00。意向竞投人敬请于2026年1月21日16时30分前联系业主或其余时间自行看样。交易组织机构不对标的物承担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未了解清楚标的物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的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1日。 十、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竞得人需在2026年1月29日16时00分前到沙堆镇梅阁村委会提交审核资料。 十一、其他信息 1.以上项目土地类型均为果园,地块全部属林业部门图斑。有意者报名竞投前,须自行到自然资源所、水利、环保、林业、供电等相关部门以及业主方咨询了解标的物现状,竞得后必须根据标的物土地类型依法使用。 2.交易项目租金第六年起递增10%。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最后一年租金计。承租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交第一年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落子坑项目面积为2.3亩,棵树为70棵。承租方只有管理收益权,合同期满时,承租方需将果树按不劣于现状交回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损坏果树,管理或看护不善造成死树的,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赔偿款每棵800元。果树生长期内,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修剪荫枝(直径不得超过6CM),最后3年不得落荫枝。 4.承租方需按照上级农业辅助设施建设指引要求做好农业辅助设施建设(含看护房),在合同租赁期间配合村委会做好管护。其中,农业辅助设施建设要求如下: (1)农业辅助设施建设的样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如需新建管护房等农业辅助设施,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能建设,建设的标准必须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规定的面积、样式、外观、颜色、朝向、选址等要求搭建。(详见附件《沙堆镇农业辅助设施管理工作指引》,有意者请到沙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咨询了解。) (2)新建的农业辅助设施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使用、消防条件,仅作农业用途,不得用作房屋出租或合同承租内容以外的经营性活动。承租方对农业辅助设施的重建、新建、改造,须按“五统一”标准(统一排列、统一颜色、统一外观、统一朝向、统一高度)实施。农业辅助设施只用于存放化肥、农药及农具等,严禁人员居住等其他用途。 (3)如出现未批先建、私自改建的,出租方和政府有权对违建农业辅助设施进行处置,承租方须无条件予以整改或拆除。 (4)承租方如因生产需要确需增加农业辅助设施,由承租方向出租方申请,待批准后按上级农业辅助设施建设指引的要求做好农用辅助设施建设。 (5)若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作严重违约。 5.禁止违规取用地下水。 6.此次竞投项目不能即投即转(至少要履行合同满一年后才能办理相关转让手续),若竞得者放弃此次项目承租权,将丧失该项目下一轮竞投资格,并没收竞投保证金。 7.本项目面积不复丈量,竞得后不能就面积进行争议,租金以竞得价为准。 8.公告期间,有意参加竞投的竞投人须先到供电部门了解标的物的供电情况。竞得后,用电相关事宜由承租方与供电部门协商解决,一切用电要按供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置合格的用电设备设施,由供电部门管理和收费,其费用由承租者自理。 9.合同条款、补充协议详见公告时的样式,竞投人在缴纳竞投保证金时即视为同意本竞投公告内容、合同条款、补充协议书内容,竞得后不能再就公告内容、补充协议书进行争议,否则,视为弃标并没收竞投保证金。 10.竞得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业主方签订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因竞得方原因逾期签订合同,业主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另行出租。 1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沙堆镇梅阁村连安三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二、联系方式 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连安三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5815771808 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50-6266909 网址:http://xh3z.cn/trade/index.shtml 沙堆镇梅阁村连安三经济合作社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