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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堆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1-13


 沙府〔2021〕2号

沙堆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2021年春季征兵时间为1、2月份,3月1日批准入伍,3月31日征兵结束。

  我镇今年春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为认真贯彻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征集任务的完成,结合本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征兵工作顺利开展

  为贯彻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镇今年春秋季征兵工作的领导,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沙堆镇2021年春季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健英(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伟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黄锡均(镇党委副书记)

                         叶文坚(镇党委委员)

                         何富勇(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 黄骏盛(镇党政综合办)

                        林秀娟(镇党建办)

                        林剑兰(镇公共服务办)

                        谢祖林(镇武装部)

                        霍永占(镇武装部)

                        曾淑平(镇武装部)

                        曾耀文(镇工会)

                        林美浓(镇妇联)

                        林长娇(镇广播站)

                        黄伟林(镇卫生院)

                       林业勤(镇中心小学)

                       赵方瑜(镇沙堆中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武装部(联系电话:0750-6266373),主任由谢祖林兼任,征兵工作结束后,镇征兵领导小组即行撤销。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重点征集各级各类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春节务工返乡的高素质社会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高学历的青年。

  三、征集年龄和条件

  1. 高中毕业生:18 至 22 周岁(1999.1.1-2003.12.31 出生的);

  2. 大学毕业生:18至24 周岁(1997.1.1-2003.12.31 出生的)。

  (二)任务区分

  今年区的具体征兵任务数上级尚未下发,待市征兵办下达任务后,由区征兵办统一下发给各单位。镇征兵办将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综合考虑各村(社区)人口数量、教育水平、经济发展、公民素质及平衡兵役负担等因素科学分配征集任务。

  (三)时间安排

  按照区的统一部署,今年我镇春季征兵工作从1月10日开始实施,至3月31日结束。分为五个阶段:组织准备、宣传发动、体检政审、审批定兵、送兵及总结(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

  四、奖惩办法

  (一)有关优抚安置政策

  凡通过体检、政审合格,被批准光荣入伍者从本人入伍通知书时间起,可享受区、镇两级人民政府给予的优待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款项由镇社会事务办按照上级要求统一发放。

  1.根据区《关于做好我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安置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新府办〔2018〕13号)的通知精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我区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对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为我区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0%。退役士官从服满义务兵年限后第1年算起,每多服役1年,在义务兵补助金基础上增发8%(即按应发义务兵补助金的8%标准增发)。

  2.鼓励大学生青年参军入伍,入伍大学应届毕业生由征集地增发一次性奖励金10000元,入伍大学在校生、新生由征集地增发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对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当年发放标准的200%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增发50%。

  3.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从2006年起,江门市根据有关政策对城乡退役士兵免费实施2至3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在市区内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学习)。

  (二)体检、定兵

  各村委会的送检对象任务按照本村今年在镇的适龄青年人口比例计算分配(见附件2)。镇检完成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村参加区复检名额。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从各个审查环节上严格把关,保证兵员质量,除完成兵员数量任务外,要确保兵员在入伍三个月内不因出现政治、文化、年龄、思想素质等问题而退兵。

  (三)奖惩方法

  1.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2021年春季征兵结束后,镇政府对送兵单位及个人按照《沙堆镇征兵工作奖励实施方案》实施奖励。

  2.本次征兵工作纳入本年度沙堆镇村(居)委会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奖惩管理,对未能依时完成镇武装部下达的工作任务(如征兵宣传发动工作、参加征兵镇级初检工作、参加市、区复抽检以及出兵、送兵任务等工作)的村(居)委会将给予通报,并依据绩效考核奖惩标准进行考核。

  3.义务兵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其家庭当年优待金在应当享受的标准的基础上,由区政府按照不低于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优待金:

  (1)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200%;

  (2)获得军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150%;

  (3)立一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100%;

  (4)立二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60%;

  (5)立三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30%;

  (6)获得优秀士兵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15%。

  年内多次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优秀士兵的义务兵,按其当年所获得的最高等级奖励的一次性增发优待金比例,增发一次性优待金。

  (四)批评处罚

  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广东省征兵工作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精神,对不自觉履行兵役义务的给予处罚:

  1.对拒绝接受征兵的单位,由镇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同时按下达送兵人数,每名处以相当于我镇义务兵二年优待金的罚款。

  2.有义务服兵役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应征报名、体检及应征入伍的,由兵役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传唤教育。对教育无悔改者按情节给予处罚。

  3.凡是逃离部队经劝说仍不归队或被部队除名的,除追回已发优待金外,由镇人民政府处以相当于我镇义务兵两年优待金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的,由公安机关按《兵役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4.在征兵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玩忽职守,给征兵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征兵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做好兵役登记,深入调查摸底,积极宣传发动,搞好村级初检工作。认真执行贯彻《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精神,对每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网上登记,并对18至22周岁高中或中专毕业生、24周岁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进行统计和调查摸底,做好分门别类的统计核对和上报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迅速召开征兵动员会,主动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横幅和标语等多种宣传手段,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征兵工作全过程。特别注重对征兵时间提前的意义的宣传,发动高学历青年回乡参加体检。对身高不足、肝功能呈阳性的预征对象一律不送上镇体检站,严格把好初检质量关。

  (二)要把握体检标准,确保新兵身体质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要切实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工作作为新兵身体质量的重要环节来抓。一是卫生院要组建好体检队。落实院长责任制,抽调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廉洁正派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要组织岗前培训,统一标准和方法,把体检队伍选好、配好、组织好。二是要准确掌握标准。对上站青年认真进行体检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标准、降低条件,也不得随意提高标准。三是要搞好病史调查。要对预征青年的既往病史做好调查,突出抓好性病、艾滋病、吸食毒品及传染病、心理疾病的检查。

  (三)要严格政治审查,保证新兵政治质量。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有关政治审查的规定,是做好新兵政审工作,保证新兵政治质量的关键。落实平时考查、下级政审和区域联审等制度。要严格执行应征青年的学历审查,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把好关。坚持择优定兵、依法征兵原则。

  (四)要加强征兵走访调查工作。走访调查工作是做好征兵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应征青年体检合格后,要结合政审工作,开展征兵走访调查。走访调查由上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要有军地双方三人以上人员集体进行,访后走访人和被走访人均要签字,以示负责和备查,走访笔录存档5年。内容主要是调查应征公民病史情况,掌握应征公民的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和入伍态度等。

  (五)要落实制度,规范秩序。要完善征兵办公室的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办公设施和办公手段,规范办公秩序。要落实工作制度,尤其是征兵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上传下达的畅通。征兵办要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情况的掌握,及时、全面、准确地上报各阶段的情况和各种数据统计情况。全体征兵工作人员要树立为军队建设服务和对军队建设负责的思想,依法办事,积极工作,促进征兵工作的健康发展。

  征兵工作既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任务光荣,责任重大。各级干部群众、青年要以身作则,符合应征条件的要踊跃带头报名应征,同时对自己身边符合应征条件的子女、兄弟、亲属要积极动员其报名应征。


  附件:1.沙堆镇2021年春季征兵工作计划

             2.沙堆镇2021年各村(居)委会春季征兵参加体检名额分配表

  

新会区沙堆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

   

沙堆镇2021年春季征兵工作计划


工作阶段

时间

安排

内容措施

要求

  组织准备

1月1日前

  1.各村做好兵役登记摸底工作;

  2.调查了解青年去向,制定工作规划;

  3.印制下发各种征兵报表、表格、资料。

  1.加强组织领导,为征兵工作全面铺开奠定良好基础;

  2.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的准备工作。

  宣传

  发动

 1月1日

1月14日

  1.成立征兵领导机构;

  2.张贴宣传标语,墙报、板报宣传栏;

  3.广泛宣传新兵役法及征兵工作的宣传提纲;

  4.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5.上报送检人员花名册。

  1.发挥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发动;

  2.各村召开各种适龄青年、家长座谈会,做好思想正面教育;

  3.动员外出青年做好回村参检准备工作,对应征公民进行目测初审工作。

  体检

  政审

1月20日

2月28日

  1.落实适龄青年参加初检;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3.带领体检人员上镇站体检;

  4.切实做好初检合格人员的病史调查;

  5.组织初检青年进行复检工作;

  6.对双合格青年进行全面政治审查;

  7.对双合格对象进行家访,进一步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8.重点了解合格对象现实表现,为定兵工作打下基础。

  1.研究确定,选好送检对象;

  2.组织人力,上送适龄青年到站体检;

  3.认真搞好初审及摸底工作;

  4.做好初检合格青年的思想巩固工作,填好送检花名册上报;

  5.做好复检青年的思想工作,确保人员到位率100%;

  6.切实做好合格人员的政治审查和现实表现的调查;

  7.搞好政审表的填写和上报;

  8.做好思想跟踪教育,调查了解家庭、本人思想情况。

  审批

  定兵

3月1日

3月9日

  1.对双合格人员进行复审;

  2.召开领导小组会进行初定;

  3.做好定兵工作后的巩固阶段;

  4.做好各种送兵前的准备工作;

  5.下发入伍通知书。

  1.对双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定兵;

  2.按定兵的要求和标准定好兵;

  3.对应征青年做好张榜公布;

  4.开好各种欢迎座谈会,做好送兵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送兵

总结

3月10日

3月31日

  1.做好欢送新兵入伍工作;

  2.继续做好思想巩固工作;

  3.做好总结及各种材料归档工作。

  1.加强对新兵入伍前管理,确保无事故;

  2.做好送兵运输安全工作,保证

  热烈隆重;

  3.做好征兵工作中好人好事的宣传表彰;

  4.搞好征兵工作总结,整理好征兵工作资料归档。

  

附件2


沙堆镇2021年各村(居)委会春季征兵参加体检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

单位

参加镇体检人数

备注

梅阁村民委员会

40


沙角村民委员会

8


沙东村民委员会

10


沙西村民委员会

25


社区居民委员会

5


居安村民委员会

5


梅兴村民委员会

10


梅北村民委员会

15


八倾村民委员会

8


大环村民委员会

7


独联村民委员会

20


那伏村民委员会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