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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阳节登高护林防火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0-23

  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是民间传统登高活动的节日。在新会区内的圭峰山、三江思仁公园及联和公园、古井大岭山、双水将军山、司前马鞍山等高山,素有群众登山游览的习俗。为保护山林、预防山火、维护秩序、保障安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登山活动点成立指挥所,负责统一指挥和管理。群众登高活动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2020年新会区重阳节群众登高活动时间安排:全区各登高点10月23日至25日(即农历九月初七至初九)17:00起至次日6:00封闭,禁止群众登山。白天登山时间从6:00开始,必须在当天17:00前下山完毕。

  二、进入登山活动区要服从公安、林政、应急管理、治安人员的指挥劝导,遵守公共安全秩序。

  三、做好个人防疫措施。

  四、自觉遵守“五不准”:1、不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严禁扰乱登山秩序。2、不准焚烧纸宝、香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3、不准乱丢烟头火种,严禁路烟和在禁火区内吸烟。4、不准在山上生火野餐,严禁在山上使用明火。5、不准攀折树木、砍伐树枝和挖树仔头,严禁在树木上刻字和在建筑物上涂写。

  五、在全区各群众登高点的摊档,必须按划定的空旷地方摆卖。禁止销售火柴、火机、烟花、爆竹、神香、纸宝、蜡烛、孔明灯等。山上的临时摊档一律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生火煮食。

  六、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七、登山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不听劝导、阻碍执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如因违反本规定而引起森林火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肇事者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门市新会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