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政府网微信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9-10
因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新会区三江镇专职消防队不再保留,单位依法解散。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6年9月10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新会区三江镇专职消防队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