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开展新会区三江镇安全生产专项
检查督查的通知
本镇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和《关于迅速开展新会区三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通知》(新安生〔2017〕6号)的文件精神,认真吸取广河高速公路惠州龙门路段“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查找道路交通运输和其他各行业领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消除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在特别防护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镇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马兴瑞省长的指示精神和江门市有关领导的工作要求,按照“全面检查、彻底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大整治,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营造更加安全的发展环境,以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检查任务
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以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综合整治为主,同时在全镇其他各行业领域开展,以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道路交通领域,由三江交警中队会同三江交管所牵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开展以道路客运企业为重点的全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大整治行动,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与推进,尽快完成全镇各类营运车辆底数的摸排,全面加强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意识,切实发现并消除营运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泥头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监管监控,依法从严查处酒驾、超载、超速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多发、易发事故路段、节点的改造和综合治理,完善道路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全力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和落实,迅速摸排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各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建立更加实际的管控措施。
(三)消防安全领域,进一步加大“三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重点单位的检查频率和整治力度,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四)非煤矿山领域,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头顶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六大类非煤矿山事故隐患,以及存在地质灾害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
(五)建筑施工领域,加强对桥梁、隧道和路基高边坡工程施工的安全隐患治理,加大对高层建筑、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治理。
(六)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领域,加强对渡口渡船、危险品船等重点船舶以及重点水域的安全检查,严格抓好汛期和休渔期安全管控,组织开展涉渔“无”船舶清理取缔、跨海区生产、无证生产等专项整治。
(七)冶金等工贸领域,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有限作业空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深入推进各相关行业领域的防暑降温和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项整治。
(八)特种设备领域,加大对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检查力度,消除各类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以及重大影响的其它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九)教育领域,切实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地区重点时段治安、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
(十)空调高空作业,强化空调安装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降低空调安装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联合开展“空调安装高空作业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十一)农机安全,强化农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审、注销工作,联合开展“变型拖拉机及手扶拖拉机的专项整治行动”,创建全国推动“平安农机示范区”工作。
(十二)旅游安全,突出对酒楼饭店、旅游景区等公共服务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查处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并严格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事前审批和现场管控。
(十三)电力作业,加强线路设备检修,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排查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防止触电、防止倒(断)杆,防止高空坠落等人身事故。
(十四)燃气及危险化学品管道,高温雷雨汛期期间,摸排城镇燃气风险点危险源、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以及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城镇燃气施工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和城镇燃气地下施工审批制度,开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开展涉液化气充装环节排查治理,开展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城镇燃气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全区安全形势的稳定。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1.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方案,明确专项检查督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检查督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镇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填写新会区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自查表(附件1)、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自查表(附件2),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专项检查督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5.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情况,新会区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自查表(附件1)、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自查表(附件2)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1.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镇安委会9月份组织对各部门、企业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专项检查督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30日前将专项检查督查总结报告报送镇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协调联动。镇安委会成立专项检查督查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负责专项检查督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检查督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专项检查督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特此通知。
附件:1.新会区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自查表
2.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自查表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附件1
新会区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自查表
企业名称 |
|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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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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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 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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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工作情况 | 备 注 | |||||||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 ||||||||||
1 |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
| 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正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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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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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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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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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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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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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 |||||||||
| 是否设置了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专职或者安全管理人员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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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 |||||||||
(1) | 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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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它安全生产投入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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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
1 |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
(1) |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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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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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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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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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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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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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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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事故管理制度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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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并正式发布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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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 |||||||||
(1) | 是否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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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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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 | |||||||||
(1)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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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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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 |||||||||
(3) | 主要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是否具备从 业条件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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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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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教育和 培训并考核合格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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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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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从业人员是否经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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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职工入厂是否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是□ 否□ | |||||||||
6 |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制度情况 | |||||||||
(1) | 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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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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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预评价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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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经过审查或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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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有竣工验收评价 报告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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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通过竣工验收或 备案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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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无职业病防治专、兼职管理人员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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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无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档案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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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有无按要求组织接害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时和离岗时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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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无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每年一次)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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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 ||||||||||
1 | 开展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 | |||||||||
(1) | 是否正常开展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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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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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账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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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台账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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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账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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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职业卫生检测台账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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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设备检修、临时用电、吊装、高处、断路等危险作业票证记录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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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 |||||||||
(1) | 是否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并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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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是否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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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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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危害告知牌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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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大危险源管理 | |||||||||
(1) | 是否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并建立登记档案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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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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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大危险源是否定期检测,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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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按照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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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
1 | 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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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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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 故隐患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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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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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急管理情况 | ||||||||||
1 | 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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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按照规定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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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每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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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相关人员是否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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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报安监部门备案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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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急预案是否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响应程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是否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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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三年是否修订一次,并有修订情况记录并归档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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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加强岗位应急培训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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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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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检查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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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
出具法律文书名称 |
| 移送其他机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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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编号 |
| 移送上级机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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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改正期限 |
| 其他特别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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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自查表
监管部门名称 |
|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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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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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 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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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工作情况 | 备 注 | |
一 | 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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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严格监管执法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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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落实安全防范制度措施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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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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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
检查人(签字): | ||||
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