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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字〔2016〕18号(关于印发《三江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5-10

江府字201618

 

 

关于印发《三江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的工作部署,根据《新会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三江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201659

 

主题词:历史  普查  方案

抄送:镇委委员、副镇长、正科级干部。

三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659日印发

                      (共印60份)

三江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中国社会科学院将其列为国情调研的重点项目。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15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志办发〔201520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志办发〔201551号)及《新会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自然村落保存的历史人文印记,是社会文化基本的组成元素,是一笔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我镇农村人口迅速转移,本镇不少自然村落保存的历史人文印记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必须进行全面抢救与保护。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既是省、市、区党委、政府布置的任务,也是传承三江文脉的重要工作,更是抢救与保护三江镇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重大文化工程,同时还可以为我镇华侨及港澳台同胞了解家乡、寻根问祖提供指引与帮助。

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主要包括古建筑、自然生态和民俗风情三方面。

古建筑,是指现存古村落、古民宅、古祠堂、古戏台、古牌坊、古私塾、古塔、古桥、古道、古渠、古堰坝、古井泉、古街巷、古会馆、古城堡、名人题字的古建筑等历史文化实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较丰富和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

自然生态,指古代以天人合一理念为基础,村落选址、布局、空间走向与山川地形相附会,村落建筑与自然生态相和谐,农民生产生活与山水环境互交融,自然生态环境、古榕树、特种树木及相应村落建筑保护较好的相互关系与存在状态。

民俗风情,是指根据特定民间传统,形成有系统的婚嫁、祭典、节庆、饮食、风物、戏曲、民间音乐舞蹈、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的民俗文化延续至今,为当地群众所创造、共享、传承,并有约定俗成的民俗活动。

二、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的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

以本镇自然村为普查单位,坚持“能查尽查”的原则,包括现存的自然村、“城中村”和虽已改为居委会但普查内容仍基本清晰的原自然村(村名采用改居委会前的最后名称)。我镇自然村详见《三江镇村(居)委会及村(居)民小组、自然村统计表》(附件1),《居委会及居民小组统计表》(附件2)。

(二)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名称、地理环境、历史沿革、姓氏源流、人口、民族、民系、方言、民居、宗祠、风俗习惯、家谱族谱、家规族规、宗教信仰、文物遗址、掌故传说、历史事件、人物、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等。列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传统村落名录和特色明显的自然村,应突出自身特色。

三、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的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我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推进普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决定成立三江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组成人员如下:

  长:张仲坚(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钟国成(镇委委员、副镇长)

陈振洪(镇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洛培(副镇长)

陈活起(副镇长)

     赵汝重(正科级干部)

  员:余健环(党政办)

     赵恩光(社会事务办、宣传文体办)

     汤荣新(建环局)

     陈景林(财政所)

     叶满林(农业与农村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宣传文体办,办公电话:6211587,办公室人员如下:

  任:陈振洪

副主任:余健环、赵恩光、徐燕

  员:黎颖娴、李丽珍、赵兆权、肖人瑞。

办公室下设宣传发动、资料协调、村落调查、资料编撰4个工作组

1、宣传发动组:负责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宣传发动工作,确保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促进普查工作资料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

  长:赵恩光

  员:陈贤德、赵兆权。

2、资料协调组:负责协调借阅有关历史档案资料。

  长:余健环

  员:黎颖娴、李丽珍。

3、村落调查组:负责协调各有关村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

  长:赵恩光

  员:赵兆权、肖人瑞、

赵恩光(联和村驻村组组长)、赵兆安(联和村委会主任)

钟锦超(新江村驻村组组长)、赵汝求(新江村委会主任)

李海恩(深吕村驻村组组长)、徐文俭(深吕村委会主任)

汤荣新(九子沙村驻村组组长)、冯银长(九子沙村委会主任

李志荣(联合村驻村组组长)、吴见养(联合村支委委员)

袁惠和(新谢村驻村组组长)、李和盛(新谢村村委会主任

赵新福(官田村驻村组组长)、钟安龙(官田村村委会主任

梁健祥(沙岗村驻村组组长)、梁健群(沙岗村村委会主任

李荣光(洋美村驻村组组长)、容国恩(洋美村村委会主任

郭瑞朋(临步村驻村组组长)、钟彭威(临步村村委会主任

陈景林(良德冲驻村组组长)、余仲新(良德冲村委会主任

余健环(新马单驻村组组长)、翁洪盛(新马单村委会主任)

赵金伴(社区驻村组组长)、赵炳新(社区居委会主任)

4、资料编撰组:负责协调指导编撰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相关资料。

  长:赵汝重

  员:徐  燕、袁财波、叶满林、赵兆权、赵志伟、

吴焕根

四、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的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清自然村落历史人文状况。按照普查内容,收集整理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文字资料(包括家谱族谱)、图片、音像资料等,并填报《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表》。

(二)编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在普查基础上,按统一规范与体例,组织各自然村落编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

(三)建立三江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信息数据库。建立三江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库,宣传推介我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风貌。

(四)撰写普查专题报告,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和保护自然村落的工作建议。结合普查情况,撰写普查专题报告,向镇委、镇政府以及上级部门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自然村落、开展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建议。同时注重发现一些名村、特色村,指导条件较好的村积极参加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编修名村志。

五、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的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

20165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与责任分工,启动普查工作。

(二)全面实施

20165月,组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业务培训。

20167月底前,各村(居)完成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的资料收集、审核和上报工作,填写好《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表》。

(三)编撰《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

20169月底前,各村(居)按要求完成《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编撰工作。

六、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开展普查工作,做到客观全面、认真审核,不少报、不虚报、不假报;在普查工作中做到严谨规范,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二)各村(居)是本次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的实施主体,由村(居)主任(或有关负责人)牵头,指定专人负责本村普查工作,确保每个自然村落有1名工作人员或相对熟悉情况的联络员共同负责,做到专事有专人,专人有专责,并广泛发动各村在校大学生、中小学教师、熟悉情况的村民和热心人士、志愿者参与普查工作,寻找当地年长且懂得历史人文缘由的村民深入核实相关情况,主要做好宣传与资料搜集、填报,按照统一要求、时间节点和规范格式上报普查资料。

(三)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栏、广告牌、宣传画册以及微信、微博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与参与。

(四)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经费由镇财政负责安排,普查工作和《调查》资料与文稿编写、审查验收、总纂所需经费,按工作需要实行实报实销方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