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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字〔2017〕1号(关于印发《2017年度三江镇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2-24



江府字〔20171

 

 

关于印发《2017年度三江镇开展消防安全网格

实体化运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场及有关单位:

2017年度三江镇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2017117

 

2017年度三江镇开展消防安全

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建立健全三江镇各村(居)、场委会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乡村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经镇委镇政府同意,制定《三江镇开展各村(居)、场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为核心,以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为目标,强力和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切实加强本镇各村(居)、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努力构建机制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基础防控工作新格局,着力解决各村(居)、场消防工作管理落实的问题,最低限度地有效竭制火灾事故,最低限度地减少亡人火灾,努力为我镇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 基本原则

   结合实际,按照我镇属地管理原则,以各村(居)、场为单元划分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真正实现社会消防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盲区、不留死角”的网络体系,确保消防安全管理不漏一个各村(居)、场,不漏一个行业、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三、 工作内容和目标

2016年度基本完成对各村(居)、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基础建设工作,并开展实施对全镇“三小场所”全面排查、立卷的基础上,各村(居)、场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网格化”工作继续推向深入,要达到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建设标准,具体如下:

1、还未完成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各村(居)、场,要在今年上半年内完成,必须落实人员、办公场所。

2、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的“三小场所”要全面检查,每年不少于检查一次;结合实际,在重大节日、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切实做好重点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消防部门或上级公安消防机构,落实跟踪整改;要及时做好资料收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年内,要对辖区的企业单位实行全面排查立卷,按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要求,按总数抽查不少于25%

3、在上半年,各村(居)、场要完成消防摩托车及其他消防装备的购置。

412月中旬,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居)、场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工作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实体运作管理,是全面提升基层防控火灾火灾整体能力,有效遏制基层火灾多发态势,全镇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途径,各村(居)、场必须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村(居)、场消防工作目标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实施方案,研究出台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工作的有效措施,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尽其职,齐抓共管。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村(居)、场做好消防安全基础防控工作。消防部门要积极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发挥协调指导的重要作用,组织制定标准,指导基层工作开展。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深入开展的坚强合力。

(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各村(居)、场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要工作范畴,进一步加强消防建设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打牢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基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惩。镇政府将于年底组织对各村(居)、场的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工作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内容,实施开展督导检查活动,促进基层消防工作开展,制定专门奖惩措施,结合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工作推进快,建设质量好的各村(居)、场实行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等后进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根据需要直至予以问责督办。各村(居)、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工作,确保年内100%各村(居)、场的村民小组全面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工作得到落实,消防部门负责对全镇各村(居)、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常监督和指导,适时牵头组成工作组对各村(居)、场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全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运作管理工作深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