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会区三江镇开展吸取“8.12”事故教训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新会区三江镇开展吸取“8.12”事故教训大检查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
新会区三江镇开展吸取“8.12”事故教训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8.12”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我镇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近期工作要求,自即日起要求各单位本镇辖区范围内,根据各自的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指导、统筹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由镇长谭健明担任,镇委副书记梁朝欢、镇委委员汤荣新、镇委委员林亦辉任副组长。下设六个行业领域工作组分别由镇安监局、建环局、派出所、三江交警中队、三江交管所、三江供电所分别牵头负责组成,按照各自行业领域开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郭瑞朋兼任,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并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行业领域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方面:由镇安监局牵头,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开展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输送管道的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对单位内部管道的检查维护保养,特别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隐患,及时纠正。针对企业存在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静电设备、防雷设施不符合要求、危化品不按专库存放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于爆竹销售店铺消防设施不足、安全警示标志不全、店铺内存在明火和电线电路不符合安全标准和店铺夹层住人、超量储存等安全隐患,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对存在安全问题隐患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
(二)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方面:由交警中队、交管所共同牵头联合镇建环局,要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及路桥、渡口渡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和农机安全管理,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检查。
(三)消防安全方面:由公安派出所牵头,全面排查消防火灾隐患,以商场、农贸市场、旅馆、网吧、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及时消除消防通道堵塞、锁闭疏散通道、灭火器材不足、应急灯失效、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超员经营等违法现象。督促消防重点企业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栓系统运行正常,防范火灾、踩踏事故发生。
(四)建筑施工方面:由镇建环局牵头,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要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排查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中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机械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排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高坠”等事故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狠抓工程层级分包的责任落实,严防较大以上建筑施工事故,要强化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五)特种设备方面:由镇安监局牵头,联系区质监局,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及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和无持作业证上岗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生产企业、小型分散锅炉的检查,进一步抓好各类特种设备强制法定检验、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
(六)职防粉尘方面:由镇安监局牵头,加强监督企业认真落实《严防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持续深化粉尘防爆整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规范粉尘涉爆企业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做好隐患自查自改,采取“一隐患一措施”的方式,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除上述六个领域外,电力、学校、幼儿园等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夏季防高温、防雷电、防汛、防台风等各项安全措施。各部门密切联系,紧密配合,加强联动执法,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大检查方案要求,迅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将开展情况按要求书面报镇安监局。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部门单位要迅速督促发动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登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工作落实,不留死角。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及时汇总各地区或各行业企业自查情况。大检查结束后请于9月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汇报镇安监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保障全镇生产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把这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作为治隐患、防事故重要再深入的一项举措,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改。各部门单位企业要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回头看”的具体工作要求。对跟踪隐患整改要抓到底,杜绝检查有隐患但整改无复查跟踪。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单位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等上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层级落实,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四)及时总结,严格报告。各部门单位企业要认真及时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统筹、协调予以解决,也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好做法、新经验,并加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