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4-02
各村(居)委会、场、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8〕27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监〔2018〕51号)和《关于印发新会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安监〔2018〕43号)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三江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三江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8〕27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监〔2018〕51号)和《关于印发新会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安监〔2018〕43号)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2018年在全镇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新会区职业病防治规划(2018-2020年)》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形式工作合力,成立三江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梁朝欢副书记任组长,各安委成员单位为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组织实施和推进全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
三、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范围
1.重点行业领域。要以粉尘、噪声、有毒有害物质等为重点危害,以近两年已经开展专项治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金属冶炼、耐火材料制造、有机溶剂使用、金属制品、电子制造、通用设备制造、木质家具制造、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
2.重点企业。一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督查检查发现职业健康问题隐患的企业。二是2016年至今新发职业病的企业。尤其是2017年新发职业病累计达3例及以上的企业要作为重点监督执法对象。
3.重点场所。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达50人及以上的企业。
(二)重点内容
在监督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2)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3)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4)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5)危险化学品生产、金属冶炼、耐火材料制造等行业领域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未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的,以及已经投产的企业未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
(6)未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7)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未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就上岗的;
四、时间安排
切实把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与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合理安排、统筹推进。执法年活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3月)
1.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和2018年度监督执法安排,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二)执法检查(4-10月)
1.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对于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的违法行为,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要视情节轻重并处相应罚款;对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未安排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等违法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停产的要依法停产,该纳入“黑名单”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2.加强警示教育,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各行业领域应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及《关于印发<<>江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安监管〔2016〕268号)要求报送镇安委办。
(三)全面总结(10月下旬前)
请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执法年活动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连同附件1—3报送安委办。总结报告应包括执法年活动部署动员、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执法年活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统筹协调,将执法年活动有关部署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去产能依规综合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执法力量,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推动执法年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二)建立通报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调度、汇总、分析和通报本辖区执法年活动情况。请各部门单位分别于6月8日、9月7日前将工作阶段性进展(附件1-3)报送镇安委办,报送内容包括活动安排部署、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黑名单”企业以及《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等情况。同时,要强化与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收到卫生计生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报送的职业健康检查异常情况、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报告等信息时,要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在监督执法时发现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企业存在未缴纳工伤保险、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及时书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三)严格目标考核。镇安委办将把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工作纳入2018年对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点内容。
(四)加强执法保障。各部门单位要针对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法装备、设备和仪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是否全面规范等工作,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执法检查。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曝光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要注重宣传树立一批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