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三江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场、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镇委、镇政府同意,决定调整三江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 李浩军(镇委)
常务 副组长: 谭健明(镇委、镇政府)
副 组 长 : 高国炎(镇人大)
徐宇敏(镇委)
李瑞敬(镇委)
梁朝欢(镇委)
陈活起(镇委、镇政府)
汤荣新(镇委)
陆锦林(镇委)
成 员 : 余健环(党政办)
梁润兰(组织办)
汤灿华(派出所)
陈景林(财政所)
郭瑞朋(建环局)
李荣欢(农业和农村办)
赵兆权(宣传文体办)
曾耀庭(国土所)
赵群友(卫计局)
袁一金(经促局)
李海恩(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李龙光(镇容监察中队)
钟锦超(综治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所),办公室主任:陈活起(兼),副主任:李荣欢(兼)、余健环(兼)、郭瑞朋(兼)、曾耀庭(兼)、赵群友(兼)、李海恩(兼), 成员:张健锋、戴炎文、梁伟强、谢淼山、高志峰,负责三江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以及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组织、协调及实施工作。
其中,梁伟强、谢淼山、高志峰等3位同志抽调集中办公,为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
附件:三江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分工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附件:
三江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序号 | 成员单位 | 职责分工 |
1 | 党政办 | 负责全镇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推行河长制工程中有关重大问题,及时传达并贯彻执行市、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承担镇级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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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办 | 负责指导对各村(场)河长责任人的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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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宣传文体办 | 负责组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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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促局 | 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推进工业节水、清洁生产、节水型企业创建,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江河湖库保护有关问题,指导开展“互联网+河长制”工作,统筹推进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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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派出所 | 负责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涉水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河道治理工作,督促河道警长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负责河道警长的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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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财政所 | 负责落实镇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建立江河湖库管理保护长效稳定投入机制,协调落实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治理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及时组织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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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土所 | 负责协调江河湖库治理项目用地保障,协助划定江河湖库管理保护范围,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与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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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农业和农村办 | 负责牵头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和服务,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执法监管,协助开展入河(湖、库)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管及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进行严格管控;配合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农村综合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负责推进饮用水源水库 第一重山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工作;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江河湖库沿岸绿化、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和湿地生态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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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涉江河湖库建设项目的行业管理、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水域岸线登记及保护、江河湖库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江河湖库水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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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环局 | 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牵头全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重点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和推进镇村黑臭水体整治;负责监管和推进航道整治及疏浚、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管理。指导协调全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监管,指导全镇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全镇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组织对全镇水环境质量监测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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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卫计局 | 负责指导生活饮用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卫生监测,推动农村卫生改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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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镇容监察 中队 | 负责建成区涉河建筑垃圾倾倒监管,建筑泥浆入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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