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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江镇健康促进示范机关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8-09

 各部门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三江镇健康促进示范机关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卫计局反映。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三江镇健康促进示范机关创建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大力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真正使每位居民成为创建工作的实践者与参与者,健康的关注者和受益者。根据《关于印发“十三五”江门市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江卫〔2017〕446号)、《关于印发江门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江爱卫〔2017〕51号)、《关于印发新会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府办〔2018〕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建设健康促进机关,充分调动职工参与,创造促进健康素养支持环境,普及健康相关知识,提供健康促进指导,促进职工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职工健康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工作小组

为加强创建工作落实,明确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特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谭健明(镇委、镇政府)

副组长:徐宇敏(镇委)

成  员:赵群友(卫计局、社会事务办)      

余健环(党政办)      

赵金伴(纪委)        

梁润兰(组织办)      

陈景林(财政所)

        黎颖娴(宣传文体办)      

袁一金(经促局)

        曾剑池(安监局、武装部)

        郭瑞朋(建环局)      

梁健祥(工会)

        李荣欢(农业和农村办)        

曾力文(三资办)

        钟锦超(综治办)      

肖湘荣(司法所)

李志荣(人社所)

冯齐仲(妇联)

李玉春(公共服务中心)     

李龙光(镇容监察中队)      

何文超(市政公司)    

曾耀庭(国土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主任由赵群友兼任,副主任由袁惠和担任,成员有董渊婷、赵剑辉、李仕鹏,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档案收集管理,联系电话:6211391。

(二)职责分工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全面完成创建任务。财政所负责落实经费管理;卫计局负责做好上级部门与本单位各部门创建工作协调沟通,统筹管理与督导检查,落实项目资料收集管理和监督指导,对健康促进建设工作推动不力,迟滞落后,影响工作进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纪委负责各项工作纪律监督,对经多次督导仍不改进的部门单位实施问责;宣传办负责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营造创建健康促进机关的良好氛围;工会负责职工健康主题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落实及其他工会相关事项;党政办负责落实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机关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每次例会的影像、记录等工作;其他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配合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管理

1.政府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职工参与健康促进示范机关建设。

2.成立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健康促进示范机关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例会。

3.将健康促进示范机关建设纳入政府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

4.有专人负责健康促进示范机关工作,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健康活动有记录。

(二)健康环境建设

1.建设无烟环境,机关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一律禁烟;在机关主要建筑物入口处、公共厕所、会议室等区域张贴明显的无烟标识。

2.保持机关环境整洁,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日产日清。

3.保持厕所清洁卫生,落实洗手设备。

4.保持职工食堂清洁卫生,符合相关要求,膳食结构合理。

5.设置固定的健身场所,提供健康教育资料阅读场所等促进职工身心健康的场地和活动设施。

6.建设良好的机关人文环境,对机关的弱势群体提供健康帮扶措施。

(三)健康活动开展

1.在机关内设置卫生室,配备卫生人员及必需的医疗用品和急救药物,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2.联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机关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每年举办4次以上健康讲座。

4.每年开展2次以上职工广泛参与的以健康为主题的集体活动,如运动会、知识竞赛、健康演讲比赛等。

四、考核与评估

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收集各部门示范创建活动资料,接受国家、省、市、区四级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