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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江镇2024年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6-05

各村(居、场)、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经镇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三江镇2024年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2024529



三江镇2024年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教育部和省、市、区关于加强防止学生溺水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镇2024年防止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学生防溺水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线,有效防止溺亡事故的发生,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了更好地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根据工作需要,对三江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小红(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赖金保(中心小学)

成 员:董渊婷(党政办)、梁润兰(党建办)、徐燕(农办)、李海恩(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郭瑞朋(综治办)、谭灼杰(应急办)、汤松均(规划建设办)、周健亮(自然资源所)、赵金伴(公共服务办)、伦永祥(派出所)、余健环(妇联)、李佳丽(团委)、陈诗华(卫生院)、赵英惠(联和村)、赵权威(新江村)、梁社钦(九子沙村)、李琼欢(深吕村)、赵瑞平(新村村)、叶恩娣(谢禾村)、陈齐安(临步村)、翁福群(良德冲村)、赵丽庆(洋美村)、翁伟翔(新马单村)、赵华均(三江社区)、钟安龙(官田村)、汤荣就(五四村)、梁健群(沙岗村)、叶社沃(皮子村)、黎炳洪(联合村)、李友合(沙仔场)、梁金保(渔业场)、李启祥(虎坑场)、赵炳才(三江初级中学)、李炳宏(联和小学)、容传安(九子沙小学)、赵尚欣(深吕小学)、赵玉庆(八堡小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中心小学,办公室主任由赖金保同志兼任,负责统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党建办:利用广播、微信发布、视频号等媒体,高频次、全覆盖开展预防防溺水教育。在4月至11月周末和暑假期间播放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片、警示片以及防溺水知识公益宣传片等,营造社会广泛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学生溺水事故的舆情监测,及时处置涉学生溺水事故负面舆情。

(二)综治办:充分利用全科网格联勤指挥系统,加强学生溺水防控信息收集,结合“平安三江”工作,将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各村(居、场)年度考核。

(三)镇中心小学:督促和指导各村(居、场)、各学校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防学生溺水“六个不准”和省教育厅防学生溺水“十二项必须”要求,强化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加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发生溺水事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力搜救,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事件的调查工作;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当前防溺水形势,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针对暑假集中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八个一“活动

(四)规划建设办:加强对各类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对建筑工地围蔽和门禁管理,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基坑等,在周边场所建立完善各类警示标志、防护栏、安全隔离带等,按工程进度及时回填。切实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巡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渡运安全。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督促和指导各村加强养殖池塘管理,督促养殖者加强巡查和看守,设立完善警示标志,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养殖池塘巡查内容。加强辖区河道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根据需要并因地制宜设立警示标志、防护和救助设施设备。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与河长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水域管理,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河湖巡查内容,发现孩童在河流野泳、抓鱼、游玩时,劝阻远离危险水域。

(六)公共服务办、卫生院:通过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溺水安全宣传,提升其防溺水安全意识。压实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防溺水管理和宣传教育,完善警示标志、安全防范、紧急救护等各类防范措施。指导加大利用公共游泳场馆、设施提高学生的游泳技能,要求具备免费和低收费开放条件的游泳场馆每周面向学生开放时间不少于7小时,不断提高公共游泳场馆开放服务水平,鼓励其他社会游泳场馆向学生提供低收费的开放。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管理巡查,确保游泳教练员和救生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在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七)应急办:督促和指导开展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及责任倒查等善后处置工作。加强对危险水域、水坑的巡查和监管,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牌、隔离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搜救工作。把学生溺水死亡纳入每年对镇各部门和村(居、场)安全生产考核。

(八)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开展校园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对事故易发场所的治安巡查;加强学生溺水事故的现场处置,排查化解事故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九)妇联:指导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传,重点关注农村学生,加强对留守、外来务工、单亲家庭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提升监护人安全意识。

(十)团委:指导组织以农村留守、外来务工、单亲家庭学生为重点对象,依托广东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开展“青春自护·防溺水专项活动”,并通过各类关爱行动,组织青年志愿者为留守儿童开展防溺水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校外活动场所作用,在周末、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满足学生离校期间学习交流、休闲娱乐需要,减少私自下水现象。

(十一)镇自然资源所:在本管辖领域内的地质灾害点、完善各类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栏、安全隔离带和救助设备等设施设备。

(十三)各村(居、场):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开展辖区内防溺水专项行动,统筹辖区各类水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巡查管理、开展施救等工作;落实辖区宣传教育、警示标志、防护设施、视频监控、巡查所需经费,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对本辖区内青少年儿童较为集中的地区实行村、组包干责任制,重点水域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落实巡查人员,在溺水事件多发时段,加强高、中风险水域的巡逻管理,及时劝阻涉险游泳的学生,并通知家长、监护人和学校,合力加强监管;组织相关人员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需设备,进行培训训练,确保危机时刻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宣传教育。

四、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1130日,该时段为防范学生溺水特别防护期。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防溺水宣传教育。

1.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宣传列入宣传教育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提醒家长关注孩子安全。宣传和推广防溺水工作的工作措施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预防学生溺水社会氛围。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部门要定期向社会群众发送防溺水提示。广播、报纸等媒体要加大防止学生溺水的相关宣传报道,同时,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各村(社区)、封闭小区利用宣传栏、横额等渠道积极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防止学生溺水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要以循环广播和登门入户形式向村民、居民进行防溺水宣传。形成“村民管村民”的工作模式,强化老乡之间的提醒监督,通过村(居)“敲门行动”等形式,以及法治副校长对重点人员开展警醒谈话,强化重点人群的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党建办、党政办、应急办、团委、妇联、各村(居、场)

2.加强校内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天天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教育部安全教育平台持续开展中小学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要在做好防溺水教育基础上注重实效进行创新,将课堂学习向课外实践延伸,加强实践体验式教育,根据学生兴趣特征,开展互动体验教育活动,强化学生溺水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确保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真正入心入脑。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校会、宣传专栏和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加强广大中小学生的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告诫学生不要在河道、池塘、水库、闸坝等处游泳或从事涉水危险活动,发现有人溺水时要科学施救,不能擅自下水救人。普及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互救与自我防护能力,切实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镇中心小学对所属各学校校长、各学校校长对年级级长、各年级级长对每位班主任、每位班主任对每一位学生家长逐一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各学校在每周五下午放学前必须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日常宣传教育中做到六个必须:每天放学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醒教育;每周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会必须有包括预防学生溺水知识等在内的安全教育内容;每周五放学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专题安全教育;每周末(六、日)必须向学生家长至少发送一条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示信息;每月必须组织学生签订一次预防学生溺水“六不”承诺书;每学期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一次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责任书。在放暑假前开展一次“珍爱生命,远离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远离溺水”集体签名以及现场体验防溺水救护等活动

牵头单位:中心小学、应急办、各村(居、场)、各中小学校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合理设置警示标志。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对辖区内的水利设施(堤围、水闸、船闸、泵站)管理范围进行排查,完善不同水域防溺水的“三个一”设施,在每一河段和每一片水域都要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明显位置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注明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水情和禁止游泳、靠近等警示语)和安装视频监控,特别对近5年来在水利设施管理范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点,要加强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标语)或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确保完好。各相关部门单位对管辖范围内有溺水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和园林水塘等要合理设立警示标志。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办、公共服务办、自然资源所、各村(居、场)

2.加强巡检排查。落实派出所、各村(社区)治安队等,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河段实行巡查联防;要加强对校园和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学生活动范围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湖泊、海域等进行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对排查出的危险水域,当地政府、村委和有关部门,要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点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救生器材等安全设施。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场)、学校要加强与家长联系,通过与家长及监护人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家长第一监护人的意识,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的爱心监护,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在节假日期间得到有效监管,针对放学途中经过水塘或河道、家长下班时间较迟、家长周六日需要上班的重点学生人群,分门别类与家长共同制定教育和监管措施,加强学生的校外活动安全监管,杜绝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外出嬉水、游泳导致溺亡的情况发生。

责任单位:派出所、公共服务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村(居、场)

(三)完善游泳技能普及制度。

1.完善游泳技能普及制度,落实中考游泳考试。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特别是新生、插班生游泳技能情况的摸底工作,督促一年级新生入学、插班入学时不会游泳学生的家长必须让子女学会游泳。要持之以恒做好《新会区学生游泳技能个人档案资料》(详见附件5)的登记和面谈教育告诫的记录。

责任单位:中心小学、各中小学校

2.继续落实学校游泳池假期对学生开放的制度。学校在完善安全保卫措施和卫生条件的基础上,面向学生开放游泳池,为普及学生游泳技能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中心小学、公共服务办、派出所

(四)开展防溺水工作督查。

暑假前,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居、场)开展防止学生溺水的工作进行督查,重点察看近3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较多的学校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和高危水域的防护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居、场)、各中小学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以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各村(居、场)、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抓紧抓实防溺水各项工作措施。

(二)加强协调,狠抓落实。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密沟通、加强互动、互相督促、各司其职,切实落实防范学生溺水的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各村(居、场)及相关单位在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加强沟通,认真分析反馈,作好总结汇报,确保我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三)创造条件,落实保障。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真正负起责任,加大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使宣传教育、在河道安装防护设施和设置警示标志,以及普及学生游泳技能等方面工作有新进展。

七、事故处理

应急办、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落实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后,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场)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对未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将启动责任倒查和问责工作机制,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建设标准

2.三江镇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涉水点(含黑点)

3.三江镇防范学生溺水举报电话

4.三江镇防范学生溺水巡查工作记录表

5.三江镇学生游泳技能个人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