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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三江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长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7-07

各村(场)、部门单位

现将《三江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长效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会区三江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624



三江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长效

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面貌,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调整后的方案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方案中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主要包括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公厕保洁、绿化管护等工作。

(一)村(场)保洁员管理。

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即各村(场)根据各自辖区的面积范围,结合实际,聘请人员为村保洁员。保洁员有一定劳动能力并身体健康,年龄不能超过70周岁,原则上每个小组(场)配备一名保洁员,若有其他特殊情况需报农业农村办审批备案。保洁员由各村组(场)自行聘请,负责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二)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1.村庄卫生保洁。村(场)保洁员服务内容包括保洁辖区范围内的所有道路(村道、巷道)保洁、公共场所(公厕、公园、广场等)、沟渠池塘等公共地方。落实农村“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并明确村范围内机关单位、学校、个体工商户、市场、企业、住户等的保洁责任,对其办公、办学、生产经营场所及住所周围从临街建筑物外墙到路缘范围内包绿化美化、包卫生保洁、包环境有序。引导村民规范摆放建筑、农具等材料。广泛发动热心企业、社会组织和村民参与村庄卫生保洁志愿服务,营造人人参与浓厚氛围。

2.保洁服务范围内应做到无堆积物、无污水、无砂石泥土、无果皮纸屑、无散落垃圾、无死动物及粪便、无农业生产废弃物,达到路面净、街角净、沟渠净、路眉净要求。

3.保洁服务中收集产生的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各村所指定垃圾收集点,完成进桶、进箱、进池等任务。禁止收集产生的垃圾向农村河道、沟渠池塘或在附近隐蔽的地点填埋。建筑垃圾在确保无害情况下由产生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运至指定堆放点。

(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村(场)根据辖区范围内的住宅、商铺、厂企分布情况,结合实际,设置垃圾收集箱,由村(场)聘请第三方在每天固定时间内进行收集、清运至镇的垃圾中转站。

(四)公厕管护。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地面、墙面及厕坑、洁具的整洁,无乱涂乱画,基本无蝇、无臭;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照明灯具完好;外环境整洁,四周无污水,化粪池定期清理;设施有破损及时修复,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

(五)垃圾环卫设施管护。垃圾桶、垃圾车等定期清洗,外观保持干净整洁,垃圾桶无破损,垃圾车无故障,无满溢、抛洒滴漏、乱涂乱画;环卫设施内无建筑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物质;无露天焚烧垃圾。

(六)绿化养护。根据保洁范围内实际需求,对范围内绿化进行日常绿化养护工作,包括除草、修剪整枝、治虫防病、浇水施肥等,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无明显枯枝死叉,绿地内无死树;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古树名木和文物古迹保护完好。

二、责任分工及要求

(一)镇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加大对各村(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指导,并做好相关的考核工作。

(二)定期对各村(场)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进行暗访考核检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三)各村(场)为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村庄保洁覆盖率100%

(四)各村(场)负责教育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做好农村人居环境保洁。

三、资金保障

保洁员补助由镇政府统一划拨,镇政府按照保洁员的核定人数(补助人数不能少于原来的一半),每人每月800元标准划拨保洁员补助,保洁员每月工资由各村自行确定,不足部分由村组(场)负担。

四、附则

本方案自20256月起试行,由三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