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1-07
2025年,三江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依法治区办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对照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年度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6+3”工作安排、区委“一园三中心”建设等中心任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我镇始终坚持将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将其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通过举办专题学习会、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全镇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引导全镇上下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紧密结合实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与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结合起来,与市委“1+6+3”工作安排、区委“一园三中心”建设以及“招商引资提质年”等中心任务联动起来。着力研究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具体路径和措施,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三江镇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聚焦中心任务,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我镇紧紧围绕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法治建设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一是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赋能“招商引资提质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镇企业服务中心平台优势,通过“列清单、组专班”协调解决企业问题诉求102条(如协调解决企业周边配套环境、协助办理项目审批手续、解决用工招工、员工子女上学等问题);2025年创新开展“综合一体查”上门服务企业行动,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80多项,上门检查减少360余次,“进一次门,查多件事”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二是以法治保障“百千万工程”。 依法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加强对土地承包、流转、征收等环节的法律服务和监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镇村两级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服务效能,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为“百千万工程”实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关键引领,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镇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关键抓手,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党委会议、政府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二是严格依法决策。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规、内容适当。三是强化督察考核。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和绩效考核体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四是发挥示范效应。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有效带动了全镇形成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四、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
今年共受理行政处理案件40宗,出具行政处理决定书37份、答复意见书1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宗,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行政应诉方面,今年镇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件,政府负责人出庭率100%。善用基层司法所和镇政府律师顾问团队,每份政府合同签订前都需要经司法所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查政府性合同99件,提出法律意见32条。充分利用镇政府律师顾问智囊团,今年以来,共向法律顾问交办事项21件,邀请律师顾问团队参与镇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研讨会议3次,审查重要合同7份,提出专业法律修改意见10条,出具《律师函》3份。
(二)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组织驻村法律顾问对辖区内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针对企业较为关注的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开展专题讲座,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防范法律风险。
(三)基层社会治理扎实推进
为了让矛盾化解更高效,探索多元化解机制:对简单纠纷,由村(社区)调解员当场办,实现“小事不出村”;对复杂纠纷,启动“司法所+驻村法律顾问”联调模式,凝聚攻坚合力;对涉法涉诉纠纷,引导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快速解决,降低群众诉讼成本。今年以来,全镇各调委会坚持每月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8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11宗,成功率高达99%。针对频发的土地、劳资、邻里纠纷,创新推出“流动调解”“以案释法”等特色服务模式,推动矛盾就地化解、源头治理,切实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四)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普惠
以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中心,1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延伸,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充分发挥驻村律师“接地气”“有经验”优势,聚焦民生需求、基层治理等重难点领域,联合开展法律宣传、政策引导等活动,引导驻村律师紧密对接村居法律事务。截至目前,驻村律师共接受群众咨询1376人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64次,为村集体审查合同42份。
(五)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结合三江镇“龙乡文化”,创新普法形式,聚焦重点群体,精确对接需求,通过“接地气”“有温度”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法治精神融入日常生活。一是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开展精准化、差异化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共开展普法活动2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00余人次。二是将法治元素融入公共空间,打造群众身边的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深吕村法治文化公园,在原有乡村公园的基础上融入法治元素,建成集体育健身、休闲娱乐、普法宣传于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三是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现我镇共有法律明白人64名,既是政策法律的“宣传员”,也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生力军。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更高期盼,我镇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
(一)法治思维与能力建设有待深化,部分领域存在“知”与“行”的差距
少数部门及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仍有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依法决策的“最先一公里”仍需加固。管理措施在前期酝酿阶段,法律论证、风险评估的深度和精细化程度不够,有时存在“重业务合规、轻法律风险”“重效率、轻程序”的倾向,导致后续执行中可能衍生矛盾。二是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规范性有待提升。个别执法领域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如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够完整规范、法制审核的提前介入和把关作用未完全发挥;部分领域执法方式尚显单一,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的运用不够充分。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既有对法治建设长期性、基础性认识不够深刻的主观因素,也与系统性、常态化的法治培训与实践锻炼结合不够紧密有关。
(二)基层执法效能与服务供给有待优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需持续做实。执法权限下放后,镇级执法队伍在承接新领域执法事项时,面临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经验欠缺等挑战,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与复杂执法实践的要求存在差距。跨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尚不健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效率有待提升。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现有服务网络虽已覆盖,但供给内容与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法治需求对接不够精准,针对企业、特殊群体的专项法律服务产品开发不足。究其原因,主要受制于基层法治专门力量配备相对薄弱、专业能力培训针对性不强,以及服务模式创新不足等客观条件和发展阶段限制。
(三)法治社会基础与氛围营造有待巩固,共建共享格局需进一步形成
一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有待提升。宣传教育方式仍以传统单向灌输为主,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互动式、场景式普法的能力不足;普法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的关联度、吸引力不够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个别部门落实中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二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合力有待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不够顺畅高效,部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未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明白人”的培养使用机制有待完善,其参与治理、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激发。深层次原因在于,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建设的渠道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尚未完全形成。
五、2026年工作计划安排
针对上述不足,我镇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以下具体工作:
(一)下功夫抓好干部学法用法。镇领导班子带头,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法。重点围绕项目决策、合同签订、执法办案中的实际问题,请法律顾问来上课、讲案例。
(二)扎实改进一线执法工作。针对基层执法不熟、不规范的问题,将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和相关部门,编印常用执法事项的“操作指南”,让执法人员清楚每一步该怎么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首次轻微违规的企业多提醒、多指导,减少简单罚款。
(三)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改变过去简单发传单、挂横幅的做法,重点培养和用好各村(社区)的“法律明白人”,让他们在身边就能帮忙解答简单法律问题,采用真实案例判决书向群众进行普法。
中共新会区三江镇委员会
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