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9-25
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的部署要求,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落实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任务,9月20日,区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联合司前镇自然资源所、石步村委会到涉事“非粮化”地块现场开展执法行动。
涉事农户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的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联合执法队到“非粮化”地块现场进行督导整改,对其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的行为进行调查。为减少涉事农户的经济损失,工作人员向涉事农户逐一进行普法宣传,讲清违法事实及相关法律依据,告知当事人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存在的问题和严重后果。
通过对农户宣传教育和耐心劝导,部分农户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决定配合整改工作,清除“非粮化”作物。对于拒不配合整改的农户,可能面临立案处罚,缴纳6.4—16万元/亩的罚款。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下来,司前镇将继续开展“非粮化”整治,严肃查处案件,以案释法,达到震慑效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
郑重呼吁
各位土地承包经营者要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非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否则将面临6.4—16万元/亩的罚款。 在此呼吁镇内涉非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相关单位(责任人),摒弃侥幸心理,迅速纠正错误行为,配合做好整改工作,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共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