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委〔2019〕64号
关于成立镇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我镇主题教育工作,成立镇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国培(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志斌(党委副书记、镇长)
梁志成(党委副书记)
袁伟强(党委副书记)
刘江卉(党委委员)
陈晓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仕强(党委委员)
其中,梁志成同志为常务副组长。
成 员:张福然(监察员)
邓焯华(党政办公室主任)
薛颖洁【组织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局长)】
谭祖耀【社会事务办公室(宣传文体办公室)主任】
温伟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刘振汉【经济促进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剑雄(财政局局长)
梁荣照(中心小学校长)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在镇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研究我镇主题教育的重大事项。
2.加强对我镇主题教育的指导,统筹推进全镇各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工作。
3.及时掌握全镇主题教育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
4.强化工作指导,派出指导组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主题教育质量。
5.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工作制度
1.工作会议制度。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主题教育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听取我镇主题教育的情况汇报,讨论决定我镇主题教育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常务副组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并报组长审定,会议列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确定。
2.请示报告制度。开展主题教育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主题教育进展情况以及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镇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对需提请镇委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镇委请示报告。
3.公文审批制度。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发。
4.督促指导制度。派出指导员,采取现场指导、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提出工作建议,明确整改方向,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确保主题教育质量。
附件:镇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
成人员、主要职责及工作制度
中共双水镇委员会
2019年9月18日